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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4/2022-18856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2-03-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4/2022-18856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2-03-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主要履行推动铜产业高质量发展职能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为副处级,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国内外铜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和动态;参与拟定全市铜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协调调度、监测、分析铜产业运行态势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汇集。(二)为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协助推进企业信息化及工业大数据方面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信息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制定企业信息化网络建设规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三)参与拟定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并进行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协调解决企业节能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四)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及新媒体信息更新及维护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并组织相关信息资源上网。(五)协助处理相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内设机构:综合科,铜产业发展科,运行监测科,融合推进科,绿色发展科;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级职数5名。实有在职人数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8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2年开始编制预算,收入预算无与上年增减对比数据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89.28万元,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2年开始编制预算,支出无与上年增减对比数据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27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退休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0.3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1.41万元:2150301行政运行106.05万元,2150599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31.36万元;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9.64万元:基本工资64.19万元,津贴补贴16.63万元,奖金2万元,伙食补助7.6万元,绩效工资31.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8.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住房公积金1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6万元:办公费0.3万元,水电费2.4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0.3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福利费0.88万元,其他交通费3.9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奖励金0.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9.2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  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减情况无与上年预算安排对比数据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总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化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0.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福利费0.88万元,水电费2.4万元,取暖费0.3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3.9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0.03万元,奖励金0.48万元。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关运行费增减与上年预算安排无对比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铜产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对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拨款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新墙材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其产品质量核查项目(新墙材产品质量检测)、行政执法项目、新墙材及预拌混凝土培训和宣传;其中新墙材及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其产品质量核查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新墙材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其产品质量核查项目是全市目录内新墙材及预拌混凝土和预砂浆企业生产情况及其产品质量核查,金额2.5万元,为了督查新墙材及预拌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生产情况及产品质量。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铜产业发展中心,方案为聘请专业机构对新墙材及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生产情况进行评估,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3.绩效目标:按工作职责目录内新墙材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情况及其产品抽查,质量指标是执行国家标准,成本指标是抽查费1000-6000元/单位,时效指标是2022年1-12月,社会效益指标是综合利废和节约土地,满意度指标是企业企业满意度达90%以上。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铜产业发展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2年开始编制预算,“三公”经费增减无与上年预算数据对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鹰潭市××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八张表

       附件: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八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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