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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21日-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21日-25日我局对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审批批复具体内容已在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执法信息里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

2022年11月25日

鹰环函字〔202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