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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3/2022-19235 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3/2022-19235
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卫作业、园林养护、城乡环卫一体化、市政设施管理以及政府投资的菜市场的规范运行、督查调控。

3.负责月湖区老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及与其相邻的小游园(街头绿地)、城市主要公园、广场桥梁的环卫作业、园林绿化、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农贸市场的管理。

4.负责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垃圾分类;负责生活垃圾静脉智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运行。

5.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管理。参与城市绿线管理;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验收,负责绿地面积不达标项目的查处及绿化易地种植工作。

6.负责涉及城市规划区内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许可与管理。负责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推行店牌店招告知性备案管理工作。

7.负责研究拟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考评的办法,建立监督考评体系并组织督查考核;负责智慧城管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负责来信来访以及受理、办理和反馈人民群众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建议。

8.负责城市管理行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加强队伍建设。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规划区各类违法违规建筑监管总负责、总协调、总督查。

5.行使市区内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市区内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以及违法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市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监管,推行提级执法。

9.行使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它行政处罚权。

10.行使与上述行政处罚相关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鹰潭市城市管理局(本级)、鹰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鹰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鹰潭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鹰潭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65人,其中在职人员36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6141.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96.66万元,较2020年增加3457.44万元,增长121.77%;本年收入合计19845.07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811.97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673.8万元,占99.1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1.27万元,占0.8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6141.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079.21万元,较2020年增加6310万元,增长35.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062.52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减少3664.52万元,下降63.9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金额在今年已支付,年末结转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477.5万元,占22.75%;项目支出18601.71万元,占77.2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97.25万元,决算数为2390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2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0.51万元,决算数为70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2%,主要原因是:人员招录、调动、社保基数调整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11万元,决算数为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主要原因是:人员招录、调动、社保基数调整等。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54.76万元,决算数为2229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53%,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城维、创建等项目预算,为财政代编大专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87万元,决算数为22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0.9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支出64.8万元下错了支出功能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4.8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119.9万元,较2020年减少323.0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人员招录、调动、退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5.38万元,较2020年增加31.79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城管支队被装购置费、维修(护)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16万元,较2020年减少37.63万元,下降25.1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归口不同。

(四)资本性支出7.44万元,较2020年增加2.26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34万元,决算数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34万元,下降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万元,决算数为0.83万元,完成预算的24.8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66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累计接待5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9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城管支队被装购置费、维修(护)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作业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84.4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2.39%。

组织对“环卫作业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9.45万元。

组织对鹰潭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84.47万元,执行数为2549.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6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清扫、保洁、洒水、冲洗以及生活垃圾一次、二次清运工作;二是完成垃圾箱、果壳箱的清洗工作。

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门与项目的绩效效益指标难以量化初考核。工作中不注重基础信息和基础数据的采集,绩效指标难以落实。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部门的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中,根据部门绩效指标,注意部门绩效基础信息和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环卫作业经费


鹰潭城管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49.45

2549.45

2549.45

100%

10

10


当年财政拨款

2549.45

2549.45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环卫作业的正常进行,使城区干净整洁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采购专用车辆数

4

4

4

4



保险车辆数

77

77

4

4



作业面积(

231.21

231.21

4

4



质量指标

车辆验收通过率

=100%

=100%

5

5



安全保障系数

=100%

=100%

5

5



完成环卫作业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2

=2022

4

4







成本指标

采购金额

160万元

160万元

4

4



保险金额

50万元

50万元

4

4



作业经费金额

2539.45万元

2539.45万元

4

4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卫作业正常进行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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