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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2/2022-20306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成文日期: 2022-1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2/2022-20306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成文日期: 2022-1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鹰府办发〔202212

 

 

 

 

 

 

 

 

 

 

 

 

 

 

 

鹰潭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二) 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四)提升基层风险防控能力

五、重点工程

(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二)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

(四)地质灾害隐患台账梳理

(五)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六)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六、经费与筹措

(一)编制依据

(二)经费估算

(三)经费筹措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政策支持

(三)加强技术支撑

(四)加强资金保障

(五)强化考核评价

(六)强化依法依规防治

(七)强化宣传培训

八、附则

 

附件:

1、关于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表:

附表1:鹰潭市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分布情况统计表;

附表2-1:鹰潭市崩滑流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附表2-2:鹰潭市地面塌陷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说明表;

附表2-3:鹰潭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说明表;

附表3: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表;

附表4:鹰潭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表5:鹰潭市“十四五”期间实施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表6: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附表7-1: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览表(滑坡)

附表7-2: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览表(滑坡隐患)

附表7-3: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览表(崩塌)

附表7-4: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览表(崩塌隐患)

附表7-5: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览表(地面塌陷)

附表7-6: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一览表(泥石流)

附表8:鹰潭市“十三五”期间实施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一览表

附图:

1、鹰潭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1:100000

2、鹰潭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1:100000

3、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图(1:100000

4、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图(1:10000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和推进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保驾护航,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江西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本规划是鹰潭市“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市)、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本规划适用于鹰潭市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鹰潭市,江西省下辖地级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赣东北),地处武夷山脉向鄱阳湖平源过渡的交接地带,信江自东向西流经全市,辖一市三区,分别为贵溪市、余江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和月湖区。鹰潭市地处江南山地丘陵区,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受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全市已发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群发性小型山体滑坡、崩塌为主,呈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突发性强的特点,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89处,其中滑坡169起、崩塌12起、地面塌陷6起、泥石流2起。规模等级为中型1起,小型188起。直接经济损失321.93万元。详见专栏1

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691处,其中滑坡884处,崩塌782处,泥石流9处、地面塌陷16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10524人,威胁财产约6.0亿元。详见专栏23

 

 

 

 

专栏1“十三五”期间鹰潭市发生地质灾害点统计表

设区市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总计

()

崩塌

0

0

0

12

12

滑坡

0

0

0

169

169

泥石流

0

0

0

2

2

地面塌陷

0

0

1

5

6

小计

0

0

1

188

189

伤亡人口(人)

0

0

0

0

0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0

0

0

321.93

321.93

专栏2鹰潭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统计表

设区市

贵溪市

余江区

月湖区

龙虎山区

总计

()

崩塌

532

25

0

225

782

滑坡

833

43

0

8

884

泥石流

8

0

0

1

9

地面塌陷

16

0

0

0

16

小计

1389

68

0

234

1691

威胁人口(人)

8457

600

0

1467

10524

威胁财产(万元)

51533.16

4536.20

0

4008.35

60077.71

专栏3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级别统计表

灾害类型

 

险情级别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合计

百分比(%)

特大型

0

0

0

1

1

0.06

大型

0

0

0

0

0

0

中型

6

5

0

3

14

0.83

小型

776

879

9

12

1676

99.11

合计()

782

884

9

16

1691

100

鹰潭市地质灾害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空间分布不均,既有明显的区域性,又有局部的差异性,较为集中分布于南部、北部的中低山、丘陵区;二是地质灾害时间分布不均,主要受季节性降雨因素控制,多发生于每年49月汛期;三是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土质滑坡、崩塌为主,集中分布在房前屋后和公路傍山切坡段,具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四是地质灾害与人类工程活动关系密切,绝大多数是因人类工程活动破坏了原始斜坡的自然稳定性而引发。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进一步完善防灾体制机制

实行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制,相关组织与管理措施基本落实,逐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广泛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基本形成中长期有规划、短期有年度方案、单点有预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体系。完善了防灾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地质灾害值班、巡排查、灾(险)情速报和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制度。通过防灾体制机制的完善使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有效管理。

2.基础地质灾害调查内容更广、精度更高

全面完成贵溪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1:50000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把农村建房切坡首次全面纳入调查范畴,提高了地质灾害调查广度、精度;完成了鹰潭市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与规划工作,为全面系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此外,开展不同比例尺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应急调查,发动地勘队伍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基本形成了多尺度、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目前,全市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1691处,为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

3.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减灾成效显著

一是初步建成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144人,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5处。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建成了由市自然资源、气象部门组成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可通过平台实现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提高了鹰潭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据统计,全市发布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20次,各区(市)发布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37次。通过监测预警,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起,避免人员伤亡40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4.综合治理与搬迁移民稳步推进

十三五以来,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4234.78万元实施29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保护人数2241人,保护财产12887.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844.25万元,省级财政投入资金563.78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投入1826.75万元,详见附表8;投入财政资金约4059.41万元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移民2处,已搬迁53204人,76286人全部建好安置房(暂未迁入新居),其中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投入3759.41万元;投入地方财政资金365.33万元实施16处地质灾害工程简易治理,保护人数226人、保护财产1539万元。

5.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健全

鹰潭市基本建成以各级地质灾害主管部门为主体,以地勘单位作为技术支撑的地质灾害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各区(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结合江西省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契机已全部落实到位,严格实行汛期驻守制度,主动为对口区(市)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地质灾害发生时,各级地质灾害主管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指导当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派出应急专家组52次,派出应急专家11人次,对102处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重要地质事件及时开展调查与技术处置。

6.基层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完成贵溪市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制度,基本实现了乡镇国土(自然)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二是开展贵溪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出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开展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宣传演练、工程治理及农村切坡建房评估管理等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上来,累计发放各类科普宣传材料10万余份,约5000名群众接受防灾知识科普教育,组织专业培训8次,培训人员1200人次。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隐患点混杂

全市地质灾害(隐患)规模小、分布广、基数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和房屋切坡、工程切坡等边坡隐患混杂在一起,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不足、风险底数不够清晰,有待进一步核查、梳理。

2.地质灾害防治力量不足

各区(市)开展1:50000地质灾害调查后,各地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急剧增加,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渐繁重,而各地区(市)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人员不足,力量薄弱,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极为欠缺,距离汛期专业队伍驻县、专业技术人员“包县到乡”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基层群测群防员仍然偏少。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根据“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地方财政资金紧张,投入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不足,部分工作仍未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在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必须加大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和基层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4.专业监测点占比少,预警精度不高

“十三五”期间全市部署了2处崩滑流、3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工作,相对于169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总数来说,专业监测占比0.3%。全市绝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主要依靠群测群防员进行目视宏观巡查进行监测,技防水平不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临灾转移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5.部分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装备不足

“十三五”期间,鹰潭市配备了市级队伍重要应急设备1套,贵溪市开展实施综防体系建设采购调查巡查装备1套、基层调查巡查装备1套,但余江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

6.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有待增强

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的山体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多与村民不合理切坡建房有关。部分群众防灾意识较为薄弱,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接到预警后撤离不及时或撤离后又私自返回住处,为崩滑致灾埋下了巨大的隐患,社会公众防灾意识依然有待提高。

(四)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鹰潭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也是鹰潭市实现“智铜道合、强富美优”的发展关键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也将面临更高要求、更大挑战。

一是全市绝大部分区(市)地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丘陵山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多,但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不足、风险底数不够清晰,有待进一步核查、梳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极为艰巨;二是全市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建设过程中,大量的人类工程活动将进一步改变并破坏地质环境,不断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三是据江西省气候中心的专家预测,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未来鹰潭市暴雨、台风、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趋强趋多,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体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继续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以“作示范、勇当先”的历史担当,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鹰潭篇章。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基础调查、源头控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提高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做到在灾害发生之前和工程规划与建设之前,提高预防效果。

2.政府主导,群测群防。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3.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对于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实行合理避让,如工程建设避让和贫困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移民搬迁等。对于难以避让而且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要有计划的安排工程治理。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4.统筹部署,分步实施。

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和重大发展战略,对接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分步实施,集中专项资金,优先实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地质灾害严重、隐患点多、防治任务重的区(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

5.源头管控,生态优先。

加大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管控力度,加强对农村切坡建房和各类在建工程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通过科学规划与管控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和生态功能优先,统筹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在综合治理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6.依法依规,科学减灾。

继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效率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有效管控,威胁程度逐年下降”为总体目标。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监测预警、避险移民搬迁,推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方式举措,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灾后治理向灾前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全市各区(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排查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其变化情况,梳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台账;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建设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网络建设,显著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全市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实施工程治理或监测工程;完成贵溪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余江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装备精良的各级专业化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力争汛期专业队伍驻守各区(市)覆盖率实现100%,显著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2.具体目标

——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完成贵溪市和余江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完成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和文坊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其变化情况,进一步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精细化程度,基本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

——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完成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点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有效防控。

——继续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争完成威胁30人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作,基本消除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对险情紧迫、治理难度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较小,且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危除险;对已经实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修缮加固,严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

——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在全市推广专业技术队伍包区(市)技术服务,完成贵溪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的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力争申报并完成余江区基层防灾建设工程,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装备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市推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

专栏4“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预期目标值

调查

评价

1.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区)

1*

2.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区、镇)

2

3.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区(市)/

3

监测

预警

4.地质灾害隐患普适型监测点(处)

80

5.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区(市)

3

综合

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6.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处)

24

7.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处)

70

8.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人)

412

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9.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区(市)

3

10.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区)

2*

注:1*:截至2020年底,已部署贵溪市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剩余余江

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安排“十四五”期间部署;

2*:截至2020年底,已部署贵溪市基层能力建设项目,剩余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余

江区基层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安排“十四五”期间部署。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全市各区(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的基础资料和数据,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实际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工作。全市共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个,面积1735.92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8.83%;中易发区7个,面积534.3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5.03%;低易发区3个,面积99.2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79%;不易发区1个,面积1185.17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3.35%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综合易发性分区为基础,结合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治理能力,并考虑区(市)行政区的相对完整性,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密结合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及开发区、重要工程建设区布局等,对全市地质灾害进行分区防治规划。全市共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个,面积1709.22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8.08%;次重点防治区5个,面积583.4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42%;一般防治区1个,面积1262.0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5.50%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1)在150000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础上,以区(市)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与区划工作。2022年末,全面完成贵溪市、余江区15 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

22021年部署龙虎山风景名胜区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中,规划2022年全面完成。在全市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2022年部署贵溪市文坊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房切坡专项调查及隐患点梳理

开展全市山地丘陵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建房切坡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筛选出因修建房屋、公路等工程建设形成边坡风险点,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风险点分库分类管理,为地质灾害“双控”管理服务。

3地质灾害风险排查

继续加强开展地质灾害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汛(雨)后核查的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群测群防信息。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022年底前,开展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特色小镇、工业园等功能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把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环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防治隐患。

专栏5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十四五”工作部署

工作类别

工作量

备注

地质灾害

调查评价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1:50000

贵溪市、余江区

2022 年末全面完成

重点地段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1:10000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坊镇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已于2021年部署,2022年部署文坊镇,目前资金已下达。

地质灾害

“三查”

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

地质灾害重点及次重点防治区涉及的所有区(市)

 

(二) 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度。

深化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进一步推进市、区(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实现地质灾害易发区市级、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度。

2完善“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人防”: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以区(市)为单元,逐步健全乡(镇)、村、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专业技术队伍“四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群测群防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基层群测群防队伍,到“十四五”期末共部署群测群防员204人,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基本巡查装备和监测预警装备,提高群测群防员补贴,强化基层防灾宣传,加强专业培训和避险培训。

“技防”:推进普适型监测网络建设。对有变形迹象且威胁人口大于10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80处崩滑流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点建设。同时,继续对正在运行的5处专业监测点进行维护监测。

专栏6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十四五”工作部署

工作类别

工作量

备注

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

群测群防

健全完善群测群防制度,实现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到“十四五”期末共部署群测群防员204人。

包括已发现的和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气象预警

覆盖鹰潭市所有区(市)。

鹰潭市所有区(市)。

监测网络

建设普适性监测点80 处。

威胁10 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正在运行的专业监测点继续监测。

(三)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1.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经过详细勘查、科学设计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配套等方式,采用截排水、坡面防护、锚固、灌浆加固、削坡减载、有效支挡等措施,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工程治理,确保早日发挥项目工程防灾减灾效益。优先选择威胁30人以上和江西省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防治。

2.排危除险工程

对险情紧迫、治理难度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较小,且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危除险,尽快消除或降低地灾隐患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避险搬迁工程

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整合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移民,确保政策叠加效益的发挥。

(四)提升基层风险防控能力

1创新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方法

充分结合各区(市)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工作,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基于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结果,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划定更为精确和精细的风险防范区,基于其他地区市地质灾害“双控”管理试点经验,在2023-2025年开展区(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

2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体系与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完善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市、区(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为核心,选择一到两家专业队伍承担具体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力争汛期专业队伍驻守山区丘陵县覆盖率达100%,尽可能做到“一区(市)一队伍,一乡(镇)一对接”。完成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工程,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提高各级技术支撑专业队伍装备水平,配备高效、专业融合、经济实用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排查、监测、远程会商等先进装备。

 

 

五、重点工程

(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以区(市)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全面开展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部署2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与区划结果,针对不同风险区特点提出相应防灾减灾对策,为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利用、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二)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

选取80处险情较大、成灾风险较高、威胁人数较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形成“技防+人防”的监测预警新格局,为临灾响应决策提供支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地质灾害普适型仪器设备推广应用,提升地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投入中央财政资金520万(已下达),建设80处崩滑流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点,规划于2022年完成踏勘选点、安装和运行维护。

专栏7崩滑流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点建设工作部署

年度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普适型监测点数量(处)

0

80

0

0

0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

“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共保护人口1210人,保护财产6763.50万元,由各区(市)委托地勘单位开展地质勘查,按照安全可靠、科学经济、环境协调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立项实施工程治理,优先选择威胁30人以上和江西省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防治;对70 处险情紧迫、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较重要崩滑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危除险;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避险搬迁,规划于2022年贵溪市雷溪镇罗塘石膏矿区采空塌陷搬迁避让工程第一批罗塘村楼梯组实施搬迁的76286人全部迁入新居,同年部署第二批罗塘村罗塘组42户共126人搬迁避让,至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共搬迁412人。另外,规划期内尽快高质量完成在“十三五”期间已经开展的工程治理项目。

专栏8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年度部署一览表

年度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工程治理(处)

2

8

4

4

4

22

排危除险(处)

14

14

14

14

14

70

避险搬迁(人)

0

286

42

42

42

412

(四)地质灾害隐患台账梳理

核查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有变化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销和变更工作,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及动态变化情况,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风险区管控提供依据。将因修建房屋、公路等工程建设形成了高陡边坡、但未有变形迹象的崩塌隐患点、滑坡隐患点,从目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系统中剥离出来,单独建立边坡隐患数据系统,为地质灾害“双控”管理服务。

(五)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基于其他地区市地质灾害“双控”管理试点经验,总结经验模式,结合形成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和技术标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2023-2025年开展区(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目前没有变形迹象但具有成灾风险的地区实施风险管控。

(六)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十四五”期间,在现有区(市)地质灾害防治基层能力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完善考核管理制度和办法,继续部署及开展3个区(市)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工程,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

专栏9—基层能力建设“十四五”工作部署

工作类别

工作内容

工作区域

部署

基层能力建设

开展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宣传演练、危险点简易工程治理及居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等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实现科学防治地质灾害。

贵溪市

2019年即开启,2020年开展实施,目前已完成初验,规划于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2022年部署,中央财政已下达资金211万元,其余资金地方配套。

余江区

2022年争取申报该项目,力争2023年部署。

 

 

六、经费与筹措

(一)编制依据

根据《江西省地质环境项目概(估)算编制规定》(赣财建〔201384号文)、《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行)》(中国地质调查局,20207月)等相关经费概算标准,参考《鹰潭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说明书》以及《江西省2020年度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中的经费估算,结合鹰潭市“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工作量,评估防治工程总费用。

(二)经费估算

“十四五”期间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总计10672.81万元,总经费按类型划分,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费用746.34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费用1850.53万元,综合治理费用6677.6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提升及装备现代化费用1398.28万元。

(三)经费筹措

基础调查、监测预警、科研经费和自然因素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由责任单位承担。

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镇建设、防汛抗旱、下山脱贫、志愿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尝试将保险机制引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畴,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统一领导,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应急管理、住建、交通、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工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扶贫、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二)加强政策支持

支持解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地,将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落实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安置用地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避险移民搬迁帮扶机制,一是尽量将安置地选择在集镇或工业园区周边,方便搬迁移民务工就业;二是对搬迁移民采取“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政策,实行差别化扶持;三是保障搬迁移民合法权益,移民原有权益不伤害,现有权益可增加,未来权益可预期;四是将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作为建设重点,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室等建设给予重点支持。此外,结合地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尝试推行成功避灾奖励政策、住户自行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奖补政策和投资地质灾害治理的财税减免政策等。

(三)加强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加强与地质灾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推进科学研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结合,创新研发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地勘队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加快成熟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加强资金保障

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经费。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尝试将保险机制引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范畴,以合理的保费承担向处于地质灾害危险之中的广大保护提供可靠的经济保障,也同时减轻地质灾害对地方财政的直接冲击。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和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保险机制。

(五)强化考核评价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监管、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并将中央和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专门班子对专项资金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确保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强化依法依规防治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预报、险情与灾情速报、应急管理、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结合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七)强化宣传培训

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预防、辨别、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扩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影响力,尝试引入志愿者组织、更多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

 

 

 

 

八、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由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表、规划附图组成。

鹰潭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划的解释。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30日之后实施。

关联解读:【动画解读】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文字解读】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