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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1/2022-19825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 成文日期: 2022-12-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1/2022-19825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
成文日期: 2022-12-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稳岗就业执行情况】鹰潭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统计表

 

江西省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鹰潭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  11 月单位:个、人、万元
县(区)本年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总数年初至本月末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总人数年初至上月末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总人数本月末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本月末在岗人员类别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士兵本年度林业、交通、水利、新闻等非人社部门管理的公益岗位累计安置人数本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年初至本月末累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
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城市(街道、社区)管理服务类岗位农村服务类岗位上月末在岗人数本月新增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本月退出岗位人数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低保人员失地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

 

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劳动力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
贵溪市20031785485484985001230000482207575.57407.13
余江区100188588581483902510030250758029991.6378.1
月湖区12011135735634534410708000330080155.39
龙虎山区130013167167167167000017500145017080.06
高新区22013982817577130012000630134.91 35.73 
信江新区220022116116108108006012412074012067.24
市本级0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900177324612459235823852293704939374219201106102.0751123.65
单位负责人签章:                    分管领导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任玉珍  报出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一、主要指标解释

 

  1.第5项“年初至本月末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总人数”:指截止到本月末累计的已在岗工作,应该享受(资金待拨付)或已经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此栏目统计为累计数,若在报告期内一人安排两次公岗,则统计数为“2”。【例如张某公岗安置于5月份结束,同年8月进行再次安置,则此时统计数应为“2”,而不是“1”。】

  2.第6项“年初至上月末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指截止上月末累计已在岗工作,应该享受((资金待拨付))或已经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数。此栏目指标应等于上月报表中第5项。

  3.第7项“本月末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指截止到本月末这一时点,目前公益性岗位在岗的人数。

  4.第9项“本月新增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指报告期内新签订协议并上岗的公岗安置人数。安置期结束后再次进行安置的,在合同签订月应做新增。【例如张某公岗安置于5月份结束,同年8月进行再次安置,则8月的报表中此栏目应做“1”。】

  5.第17项“脱贫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劳动力”:指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

  6.第19项“本年度林业、交通、水利、新闻等非人社部门管理的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人数”:指截止到本月末,本年度非人社部门开发管理的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人数,包括使用人社部门就业资金的人数和其他部门自筹资金的公岗安置人数。

二、栏目关系说明

  1=2+3+4;

  5=6+9 

  7=8+9-10;

  7≤11+12+13+14+15+16+17; 

  8为11、12、13、14、15、16、17的其中数;

  17是指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

  第6项应等于上月报表中第5项;

  第8项应等于上月报表中第7项。

三、报表注意事项

  1.第1-18项统计口径为使用就业补助资金部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补贴情况。残联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安置的残疾人人数纳入13项“残疾人”栏目统计。

  2.第20、21项均为实际拨付的资金金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