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优势重点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鹰府字〔2022〕63号2022年12月08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推进优势重点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推进优势重点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当前我市农业产业规模不大、加工水平不高、产业品牌不强的现状,通过培育一批优势重点农业产业,彻底改变我市农业产业“弱、小、散”的问题,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结合我市现状,聚焦一批优势重点产业,上规模、建基地、强龙头、抓品牌,不断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重点打造畜禽产业、串串加工、预制菜加工三个优势重点产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畜禽产业产值超100亿元、串串加工产值达到100亿元、预制菜加工产值超20亿元,每个产业各培育1个超10亿元的链主型龙头企业,每个产业建立1个以上的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一个超20亿元的农业全产业链,力争培育1-2个全省的首位产业,培育1-2个全省的首位企业,农产品加工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在全省处于前列。具体每个产业目标如下:

1.畜禽产业。按照强生猪、扩牛羊、兴家禽的工作路径,贵溪市进入全省生猪养殖大县,余江区进入全省牛羊大县。到2025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新培育畜禽产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

2.串串产业。坚持肉串为主、其他串串为辅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串串加工产业。到2025年,全市串串加工企业总产值超100亿元,串串加工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其中:规上加工企业20家以上;打造2个左右的串串加工产业园区,2个左右以串串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

3.预制菜产业。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中央厨房、主食加工、净菜加工、休闲食品等产品,针对我市现有的鳖、小龙虾、棘胸蛙等特种水产打造1-2个叫响全国的“单品冠军”。到2025年,全市预制菜加工企业发展50家左右,预制菜加工产值超20亿元,打造1-2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总产值超5亿元的预制菜生产企业。

三、主要任务

1.做强龙头企业。通过扶持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的思路,围绕优势重点产业,做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到2025年,力争新增2家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10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市重点培育10家以上龙头企业,建立市县两级干部“一对一”帮扶机制。促进串串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在串串加工企业开展“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专项行动,力争全市新增串串加工企业100家左右,新增规上串串加工企业20家以上,培育1个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发展预制菜加工,到2025年,全市新增预制菜加工企业50家以上,“单项冠军”的预制菜加工企业1-2家,收入超亿元的预制菜加工企业3家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工信局〕

2.培育优质基地。大力推广生猪养殖“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农户”的发展模式,推进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到2025年,年存栏能繁母猪5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达到20家,能繁母猪10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达到10家;存栏200头以上的肉牛企业达到50家、存栏1000头以上的肉羊养殖企业达到50家;年存笼20万羽以上蛋鸡养殖场达到5家以上。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模式,采取订单农业、合同保护价收购等方式,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到2025年,全市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370个以上,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达到30家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16家以上,设施蔬菜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其中:水肥一体化大棚蔬菜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农粮局〕

3.促进加工升级。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大力实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重点在清洗分拣、机械宰杀、预冷保鲜、内包装等实现转型升级,加快自动化、智能化、单机多功能的食品生产及检测设备运用,提高企业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到2025年,全市加工企业新获专利申请事项10例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科技局〕

4.建立生产标准。依托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原则,制定或修订串串、预制菜加工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鼓励串串加工、预制菜加工企业出台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实现串串、预制菜加工标准化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市场监管局〕

5.塑造优质品牌。大力推进1个区域公共品牌与N个企业品牌借助“道都仙味鹰潭区域公共品牌大力进行产品推广,力争每年新增“赣鄱正品” 农产品品牌数量不少于 5 个,培育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美誉度高、消费者认可的知名品牌,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新品牌。〔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科技局〕

6.推进全链条建设。搭建三大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平台,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园”的发展模式,到2025年全市建成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增5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3个以上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5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大力推进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一产机械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量达到10个以上。支持建设一批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冷链和物流骨干网建设,到2025年,全市冷库容量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冷链物流运输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实现县域标准化集配中心和乡村集配站点全覆盖。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广“农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夜经济等,配合做好产品包装等配套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旅局〕

7.强化数字化运用。建设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构建起全过程管理数据和分析服务模型,健全市场和损害监测预警体系,开发提供产品生产情况、行情资讯、供需平衡等服务。加强农村电商主体培训培育,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充分发挥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和益农信息社作用,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设地方特色馆,发展直播带货、直供直销等新业态,到2025年全市优势农产品网上交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商务局〕

四、支持政策

1.资金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三大优势重点产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全国农业企业500强)、省级龙头企业、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补,用于支持企业贷款贴息、技术改造、设备升级和标准制定;对新认定的省级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每个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补;对新增上市农业龙头企业,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当年新增年出栏1万头以上、且全市排名前10的生猪养殖场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增设备(含技改、冷链设施)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全市投资排名前10位的肉串、预制菜加工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用电费用超10万元的肉串、预制菜加工企业,按照企业实际用电费用的30%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上数据以会计事务所审核为准。

加大用品牌宣传费用的补助,对省级公用品牌在央视广告宣传的,扣除省财政项目补助外,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及企业按照3:5:2比例承担;对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内的子品牌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江西省会城市广告、高铁等广告宣传的,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及企业按照3:5:2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财政局〕

2.用地政策支持。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新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项目合理需求,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仓储保鲜、农机库棚、农事服务中心、育秧中心等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年初将产业发展所需用地需求汇总后,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商,协同推动用地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自然资源局〕

3.金融保险政策。进一步发挥“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城乡融合助农信贷通”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投向上述产业;各级金融部门要结合畜禽产业、串串产业、预制菜加工产业特点,开发适合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强种猪、能繁母猪、肥猪、种母牛、架子牛、犊牛的政策性保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鼓励出台串串产品、预制菜产品的产品价值保险等新险种,所需保费财政给予30%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6承担。发挥农业投资平台作用,市农投集团设立2000万元优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专项用于优势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农投集团采取建设猪(鸡)舍、购买能繁母猪、种母牛等方式支持畜禽产业发展;通过支持建设标准厂房等支持串串、预制菜加工产业发展。鼓励利用乡村振兴衔接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用于支持优势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以畜禽产业、串串加工、预制菜加工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大型龙头企业,力争每年完成招商引资金任务50亿元以上,贵溪市、余江区每年必须引进一个实际入统的“2050”项目。〔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局、人行鹰潭市中支〕

4.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加大科研投入,柔性引进一批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加强省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每个区(市)围绕优势产业至少建设一个以上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积极开展科研攻关,提高农产品加工原始创新能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和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到2025年,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省级“专精特”中小企业10家,专业化“小巨人”民营企业3家,打造一批“隐形冠军”、“单项冠军”。〔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市农粮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科协〕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之下,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鹰潭市优势重点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势重点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研指导、考核评价、政策兑现等工作。各区(市)要结合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组建工作专班,具体推动工作的实施。

2.强化规划设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做好相关产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细化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区(市)政府要强化产业的顶层设计,科学布置好产业发展布局,按照全产业链推进的模式,做好一产的基地建设、二产的加工园区、三产的销售、品牌培育和文化建设等内容,探索建立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路径;各乡镇要结合本地产业现状,因地制宜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在全市形成以畜禽、串串、预制菜为重点优势产业的“3+N”产业发展模式。

3.强化协同推进。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优势重点产业市级奖补资金;市农业农村粮食局负责做好涉农资金整合用于发展优势重点产业;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落实足够比例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优势重点产业;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优势重点产业的发展建设用地;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好优势重点产业的科技服务工作;市农投集团负责市级农业区域公共品牌的运营,加强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市银保监局负责指导保险机构开发支持优势重点产业的保险政策;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督促金融机构落实相关金融政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企业、行业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优势重点产业发展。

4.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听取一次优势重点产业情况的专题汇报,各区(市)每半年向市政府报告优势重点产业的发展情况。市优势重点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工作目标(详见附件)的完成情况采取季调度、季通报的方式进行定期调度,年终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区(市)高质量考核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优势重点产业主要指标任务表

附件

全市优势重点产业“十四五”末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区)市

全市

贵溪市

余江区

月湖区

龙虎山景区

高新区

信江新区

一、畜禽产业

1.总产值

(亿元)

2022(基数)

43.5

15.25

26

0.65

1.6



2023

65

22.75

39

1

2.25



2024

80

28

48

1.2

2.8



2025

100

35

60

1.5

3.5



2.规模养猪场(个)

2022(基数)

325

85

202

6

32



2023

380

100

232

8

40



2024

415

115

245

9

46



2025

450

150

260

10

30



3.规模牛羊场(个)

2022(基数)

18

4

9

2

3



2023

80

20

50

3

7



2024

144

40

90

4

10



2025

200

60

120

5

15



4.规模家禽场(个)

2022(基数)

23

14

6

1

2



2023

48

25

15

2

6



2024

78

40

25

3

10



2025

100

50

30

5

15



二、串串产业

1.总产值

(亿元)

2022(基数)

27.5

20

5

1


1

0.5

2023

56

40

10

2


3

1

2024

78

50

20

2.5


4

1.5

2025

100

60

30

3


5

2

2.企业

总数(家)

2022(基数)

87

65

14

4

2

2

0

2023

121

80

30

5

2

3

1

2024

168

110

45

5

2

4

2

2025

200

130

55

5

2

5

3

3.规上企业总数(家)

2022(基数)

1

1

0



0


2023

9

6

3



0


2024

16

10

5



1


2025

20

13

6



1


三、预制菜产业

1.总产值

(亿元)

2022(基数)

5

3

1

0


1

0

2023

12

5

3

1


2

1

2024

16

7

5

1


2

1

2025

20

8

7

1


3

1

2.企业

总数(家)

2022(基数)

18

10

7

0


1

0

2023

32

15

13

1


2

1

2024

41

20

16

2


2

1

2025

50

24

20

2


3

1

3.规上企业总数(家)

2022(基数)

0

0

0

0


0


2023

5

2

1

1


1


2024

8

3

3

1


1


2025

10

4

4

1


1


四、平台建设

1.国家级园区(个)

2022(基数)

1

1

0





2025

3

2

1





2.国家农业强镇(个)

2022(基数)

2

1

1





2025

4

2

1


1



3.省级园区(个)

2022(基数)

2

1

1





2025

4

1

1

1

1



4.优势产业集群(个)

2022(基数)

1







2025

2







5.一村一品示范村(个)

2022(基数)

5

3

2





2025

10

5

4




1

五、主体建设

1.国家级龙头企业(家)

2022(基数)

1

1






2025

3

2




1


2.省级龙头企业(家)

2022(基数)

29

12

9

2

1

5


2025

39

16

12

4

2

5


3.省级产业化联合体(个)

2022(基数)

4

1

1



2


2025

9

3

2

1


3


4.新增收入超亿元企业(家)

2022(基数)

17

8

5

1


3


2025

27

13

8

2


4


5.收入超5亿元企业(家)

2022(基数)

1


1





2025

4

1

2



1


6.高新技术企业(家)

2025

12

7

2

2


1


7.专精特新企业(家)

2025

10

4

3



3


8.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家)

2025

3

1

1



1


六、品牌建设情况

1.赣鄱正品数量(个)

2022(基数)

7

4

2


1



2025

14

6

4

1

2

1


2.绿色有机产品数量(个)

2022(基数)

167

117

30

1

10

9

0

2025

369

173

142

12

24

16

2

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个)

2022(基数)

12

6

5


1



2025

16

8

7


1



4.生产标准数量(个)

2025

10

4

2

1

1

1

1

5.企业专利数量(个)

2025

10

4

2

1

1

1

1

七、基础设施情况

1.农事综合服务

中心(个)

2022(基数)

13

6

4

1

2



2025

23

11

7

2

3



2.冷链设施容量

(万方)

2022(基数)

10

6

2

1

1



2025

20

10

6

2

2



3.冷链运输车量

(万吨)

2025

26

16

10





八、农产品电商情况

1.农产品网络

销售额(亿元)

2022(基数)

2

0.8

0.7

0.3

0.2



2025

20

10

7

1

1

0.5

0.5

九、招商引资情况

1.农业招商引资实际进资(亿元)

2022(基数)

28

14

12

1

1



2025

50

27

18

1

2

1

1

2.“2050”项目(个)

2022(基数)

1

0

1





2025

2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