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2-18760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2-18760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财政局局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鹰府办发〔2010〕19)号)有关规定,鹰潭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全市财政形势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的落实工作。
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彩票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
负责制订全市有关财政支出的财务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及定额管理,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执行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三公”经费支出。
负责财政资金和国库动态监管系统日常监管。
负责政府债务管理。
负责组织、协调、审核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指导培训市直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负责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工作。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的财政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负责财政信息化工作。
负责全市注册会计师和财务人员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全市财政科学研究的教育规划。
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鹰潭市财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本单位设立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社会保障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科、扶贫开发科、会计科、政策法规科和财政监督检查科、债务金融科、政府采购监管科、财政公共服务中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36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工勤编制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178人,其中:在职人数129人,包括行政人员5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2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49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2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62.31万元,下降37.94%。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资核算管理中心项目评审费未纳入预算编制。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22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62.31万元,下降37.94%。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资核算管理中心项目评审费未纳入预算编制。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5.4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8.76万元,增长10.5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01.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万元;项目支出67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11.07万元,下降69.19%,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资核算管理中心项目评审费未纳入预算编制。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2.32万元、资本性支出3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6.1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25.79万元,下降40.2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资核算管理中心项目评审费未纳入预算编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6.26万元,下降32.1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做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34.6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21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6.4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54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5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9.94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增加,五险一金缴费金额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732.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61.35万元,下降47.46%,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投资核算管理中心项目评审费未纳入预算编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924.39万元,下降99.5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做奖励金预算。资本性支出38.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买固定资产预算未在资本性支出中体现。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鹰潭市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2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56.49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度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47.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4.07万元,增长100.61%。增长原因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机关管理。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24.58万元、邮电费18.49万元、差旅费58.23万元、会议费8.9万元、福利费10.32万元、日常维修费26.8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4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3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大型设备采购数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本部门项目17个,主要有:
1.金财工程建设及维护:核算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
2.预、决算执行管理经费:核算预算、决算各项工作经费。
3.会计初、中、高级考试考务工作支出:核算会计考试相关费用。
4. 非税收缴系统运维费:核算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经费。
5. 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经费: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经费。
项目:金财工程建设及维护
1、项目概述: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财政电子政务战略工程
2、实施主体:鹰潭市财政局
3、实施周期:2022-01-01至2022-12-31
4、年度预算安排: 10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运维单位个数一级单位93个,
质量指标:系统正常运行率100%,
时效指标:系统运维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系统维护成本1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系统运行稳定性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财政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6.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9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人数。
公务接待费20.0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市从2016年开始公车改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二、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三)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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