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2-18821 | 发文机关: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2-18821 |
发文机关: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2022年月湖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依法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6.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非监禁刑的法律监督工作;8.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9.负责其他应当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院本级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编制人数4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人、工勤编4人、事业编3人。我院在编在岗4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8人、工勤编4人、事业编3人,聘用制书记员15人,均为财政供养人员。
第二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2万元。较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1076.01万元,下降64.81万元,同比下降6.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011.2万元。较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1076.01万元,下降64.81万元,同比下降6.02%。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9.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351.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2.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万元,资本性支出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11.2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6.01万元,下降64.81万元,同比下降6.02%,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86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6.45万元,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2.51万元,增加3.94万元,同比增长2.58%,原因是2022年办公办案费用成本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8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万元,印刷费3万元,家具购置7.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编制8辆,现有数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暂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是根据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检发政字【2019】8号《关于核定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用人额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月湖区财政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机关的办案力量年初安排设立的金额为97.5万元的项目。
2)立项依据: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检发政字【2019】8号《关于核定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用人额度的通知》
3)实施主体: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我院与招录的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月湖区财政下发的工资标准,市财政局按编制人数15人每人每年65000元拨付到我院。我院根据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对聘用制书记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
5)实施周期:2022.1-2022.12
6)年度预算安排:975000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数量指标是聘用人员≤15人,质量指标是案件检察、审理中的记录工作准确率≥90%,成本指标是项目成本控制在97.5万元之内,社会效益指标是提高检察工作服务能力,满意度指标是公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与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的30万元计划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暂时未做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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