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2-18822 | 发文机关: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2-18822 |
发文机关: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月湖区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做好本院的审判工作,对月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依法依照审判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
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做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管理本院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有预算单位 1个。
编制人数64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59人,工勤编制5人。
实有人数62人,其中:在职人数61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月湖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85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73%。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月湖区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85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26%。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45.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6万元,项目支出934.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64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9.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86万元,项目支出934.53万元。2022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7.3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区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7.3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64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区法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6万元。
其中办公费10万,水费7万,取暖费3.6万,物业管理费49万,公务接待费8万,专用燃料费15万,劳务费10.8万,委托业务费20万,工会31万,福利费13万,其他交通费46.58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2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2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4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9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15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3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2022年对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拨款93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4.5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非税收入成本2022年项目,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项目,聘用制书记员工资项目。
1.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项目是根据赣政法【2018】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立项依据:省院招聘用制书记员14人
3)实施主体:聘用制书记员
4)实施方案:为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9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数量指标:聘用人员=14人,质量指标是案件检察、审理中的记录工作准确率≥90%,成本指标是项目成本控制在91万元之内,社会效益指标是提高法院工作服务能力,满意度指标是公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控制了接待费的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车辆维修费。
4、公务用车购置费75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们今年购买的都是国产排量低的小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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