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YT0011/2022-18882 |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 文 号: |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索 引 号: YT0011/2022-18882 |
|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 成文日期: 2022-02-24 |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个人业务咨询,参保登记、 缴费核定,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承担市本级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业年金、工伤待遇计算等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工作。
(三)承办各项社会保险资金的具体运行、统计、会计核算工作,依法开展社保登记、缴费核定、档案建立、内控稽核、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市社会保险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经办业务的操作办法或规定;
(五)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六)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七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业务科)、基金财务科、社会化服务科、稽核科。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编制人数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数20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在职人员1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56.9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9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率为20.11%。减少原因是2021年将政府性奖励金纳入部门预算。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56.97万元。较上年减少率为20.11%,减少原因是2021年将政府性奖励金纳入部门预算。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43.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9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万元;
项目支出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6%,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2、按功能科目类别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21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6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21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6.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1%,减少原因是2021年将政府性奖励金纳入部门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21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6万元。(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没有政府性预算拨款基金收入与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54万元,包括水费0.3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0.1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1.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公车交通补贴15.4万元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4万元。较上年增加4.62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因机构改革新增了4名在编人员。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预算共安排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为1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万元,主要是用于采购制服、计算机、家具等办公用品。 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对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拨款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赣财社字[2000]21 号文件精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服装的通知》(赣人社办函[2019]17 号),金额是13万元。是为了安排工作人员工作服及弥补经费。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
1)主体是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方案是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的标准化建设,树立人社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保障全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顺利展开,确保社会稳定。
3)项目周期:一年期限
3.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是工作服数量等于50套,按照 25 个编制数,每人 2 套进行制作配发。
质量指标是购置装备质量合格率到达100%
成本指标是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的成本及服装购置成本13万元
时效指标是着装更换频率为每2年更换一次。
社会效益指标是配置后专业服务覆盖率100%
满意度指标是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满意度大于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一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后无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干计划。
第三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