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1/2022-18898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03-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1/2022-18898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03-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艺术创作研究所
2020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文化艺术创作,促进文化艺术繁荣,开展舞台艺术、影视艺术创作,整理发掘传统艺术,进行文化艺术研究,编辑艺术学术书刊,开展艺术咨询服务,培养艺术创作人才。
(二)开展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工作,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艺术科学课题的研究,指导和参与全市重点剧(节)目艺术创作,研究和开发艺术信息,负责艺术创作研究理论刊物的编辑、出版。
(三)协助鹰潭市文旅局组织实施全省艺术科研工作规划,推动全市建立完善的艺术科研体系。组织或承担国家、 省、市重点艺术研究课题;组织指导全市艺术研究机构和个人开展艺术科研工作,繁荣全市艺术科研事业;组织开展对市内外艺术科研交流,宣传推介本市艺术科研成果,扩大鹰潭艺术的影响力。
(四)协助鹰潭市文旅局组织实施全市艺术创作规划,建立健全我市艺术创作生产体系;组织或承担国家、省、市重点艺术创作任务,组织指导全市艺术创作机构和人员开展艺术创作,推动我省艺术创作生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五)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龙虎山正一天师道道教音乐)的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承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为二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10人,其中在职人员 4 人,退休人员 6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 98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4.96 万元,较2019年减少10.3 万元,下降9.51%;本年收入合计 93.04 万元,较2019年减少7.68 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退休人员2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8.04 万元,占94.62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5 万元,占5.6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 93.8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3.81万元,较2019年减少9.53 万元,下降9.2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4.18万元,较2019年减少0.78 万元,下降15.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88.81万元,占94.67%;项目支出 5 万元,占 5.3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2.28万元,决算数为 9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2%。其中:基本支出88.81万元,占总支出95.46%;项目支出5万元. 占总支出5.4%。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96万元,决算数为 59.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7万元,决算数为 23.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01.9%。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3万元,决算数为 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1万元,决算数为 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3.81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69.66 万元,较2019年减少22.12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3万元,较2019年增加1.4 万元,增长113.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1.53 万元,较2019年增加7.44 万元,增长181.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发放退休人员奖励金。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27 万元,下降100 %,其中:未产生公共接待费用。
(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58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27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共接待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共接待费用。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3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 万元,增长113.82 %,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鹰潭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 | 得分 |
投入(15分) | 单位预算配置(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5分,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在职编制数6个、在岗4人。4/6*100%=66.67%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 5 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变动率达10%以上的得零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0.58-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0.6/上年度0.6“三公”经费总额〕×100%=0.03。 |
5 | ||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5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 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1 分;低于60%不得分。 | 无重点项目。 |
5 | ||
过 程(40)分 | 单位会计核算管理(20分) | 预算完成率(5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的得5分;100%-90%(含),得3分;90%-80%(含),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93.04/预算数82.28)×100%=113.08%。 |
5 |
预算调整率(5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目标值为10%上限;未超过目标值得5分,超过目标值上限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5.76/预算数82.28)×100%=7% |
5 | ||
公用经费控制率(5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5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3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2.63/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3.38)×100%=77.81% 。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实际采购总额/应当进行采购总额)×100%的,得5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无政府采购 |
5 | ||
单位预算管理(10 )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财务管理制度》、《市文广新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市文广新局车辆管理制度》、《市文广新局电脑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用电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及要求》、《市文广新局首问负责制度》《市艺术创作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确保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 ① 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
3 | ||
单位资产管理(10 )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本部门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有效执行。 |
3 | |
资产管理安全性(4分) | ① 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本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4 | ||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4.07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4.07万元)×100%=100% | 3 | ||
产 出(28)分 | 职责履行(28分)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8分) | 单位应根据实际部门职责,细化、量化成多个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创作了话剧文学剧本《青春像一首歌》 ;2.创作的电影文学剧本《折腾出来的金窝窝》;3.《我是网瘾少年》已拍摄完成;4.创作以龙虎山道文化为题材的画作12幅;5.在景德镇陶溪川美术馆举办了个人画展. |
6 |
党建工作(5分) | 根据年度评定结果:优秀得5分,合格3分,不合格不得分。 |
3 | |||
社会综合治理(5分) | 按照政府性奖励考核标准,先进得5分,无先进减半得分。 |
5 | |||
公共机构节能(5分) | 按照政府性奖励考核标准,分三个等级,先进得满分,达标得60%,不达标不得分。 |
5 | |||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5分) | 年初设定预算绩效目标、项目事中监控、项目绩效自评价;满分,否则每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 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设定预算绩效目标、项目事中监控、项目绩效自评价. |
5 | ||
效 果(17)分 | 履职效果(17分) | 单位整体效益(10分) | 可细分为在社会、经济、民生、环境发展等方面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根据评价部门实际情况设置,并可将其细化为多个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创作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舞台艺术、电影电视作品;2.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龙虎山正一天师道道教音乐》的研究,包括建立道教音乐传习所;3.根据鹰潭当地特色铁路文化、道文化,创作影视剧本,拓展文化特色。4.举办个人作品展,免费向公众开放。 | 8 |
社会公众满意度(7分) |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是否可替代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95%(含)以上计7分;85%(含)-95%,计5分;75%(含)-85%,计3分;低于75%计0分。 | 拍摄的电视纪录片《龙虎山正一天师道道教音乐》在江西省网络台播出;参加鹰潭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华泉艺术展,在景德镇溪川举办画展,获得社会民众96%认可。 |
7 | ||
合计得分
|
94 | ||||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 |||||
制定,满意度调查可根据部门类别自行制定。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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