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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2-21284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2-03-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2-21284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2-03-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情况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七) 政府采购情况

(八)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 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二、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原粮、粮油产品、工业产品、计量检定等检验检测工作。

(二)开展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原粮、粮油产品及其他工业产品质量有关的科研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基层检验检测机构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原粮、粮油产品及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四)提供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原粮、粮油产品、其他工业产品及计量检定质量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五)承担业务指导部门下达的各项检验检测任务。

(六)承担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科级职数12名(正科4名、副科9名),根据上述职责,下设9个职能科室,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测中心日常事务及管理工作。负责领导批示、会议决定和上级文件等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人事、信访、综治、计生、老干部、会务、接待联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负责组织制定检测中心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检测中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项目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二)业务科。负责检测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检品收发,留样管理,检验报告的审核、打印、核对、发放工作。负责检品的抽验工作及抽验数据汇总上报。负责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检验信息及业务函件的管理和控制。负责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检定、校准、维护工作。负责仪器设备消耗材料、配件的供应工作。

(三)质量监督科。负责检测中心质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客户投诉调查处理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表格的编制、修订、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合同评审及外部审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检测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四)(粮油产品检验室)。负责食品类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开展于食品检验、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

(五)药品检验室(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室)。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检验工作。开展与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

(六)微生物检验室。承担各实验室无菌及微生物限度等的协检和菌种管理工作。开展与微生物检验、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

(七)工业产品检验室(医疗器械检验室、眼镜产品检验室)。负责工业产品、医疗器械、眼镜产品检验工作。开展与工业产品、医疗器械、眼镜产品检验、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

(八)农产品检验室。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等检验工作。开展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经验、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

(九)计量检定检验室。负责计量检定检测、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工作。受理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

第二部分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67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86.9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为10万元,其他收入为28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约19%,原因为:其他收入中上年结余资金减少。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679.54万元。

按项目类别分类为:基本支出317.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3%。项目支出361.9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36.00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5.15%,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9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23.99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4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36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86.94万元,按项目类别分类为:基本支出317.6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项目支出69.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6.30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74.60%,主要原因为:未将省级资金纳入预算中编制。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304.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2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23.99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9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6.3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或支出。

(六)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3.3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为:人员数额没有发生变化。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为269.29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249.39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9.90万元。

(八)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车,2022年未安排车辆购置预算。

(九) 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资金361.90万元。(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303.90万元)。

三、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79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为: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9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鹰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6】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2-02-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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