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鹰府发〔2022〕9号2022年04月12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赣府发〔2021〕29号)精神,为实现2025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助推鹰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坚持协同推进,扩大开放合作,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努力实现“小市有大作为,争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的奋斗目标,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鹰潭的精彩华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与全省同步达到15%。全市各地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对外合作取得新进展,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大科普机制逐步健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聚焦全人群覆盖,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科学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树立远大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强化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科协)

1.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工作。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化中等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中等教育课程改革,推动科学教育与专业教育同步发展。深入开展“好奇心”科普节等系列活动,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市教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高职传统理科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开发科学素养与专业教育融合课程,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将科普学习、实践纳入学生学分和综合评价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支持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挑战杯”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提升青年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活力,畅通青年创新实践渠道。开展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加大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力度。(市教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大力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学科竞赛、机器人(无人机、编程)大赛等活动,鼓励推广建设青少年科学院、科学俱乐部等平台,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总结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规律。深入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持续参与省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多方参与的科学教育模式。实施馆校合作行动,支持中小学每学期组织学生到科技馆、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校外学习实践活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深入开展“科普进校园”暨“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社联、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建立科普资源城乡均衡配置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设计开发适合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满足青少年个性化需求。加大高校科学营、青少年机器人(无人机、编程)竞赛等活动对农村青少年倾斜,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设施组织开展各类课外科技体验活动。(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着力提升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组织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建立教师科学知识和职业技能定期更新机制。持续开展“特岗计划”项目,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不少于300名科技辅导员。(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我市城乡融合,乡村全面振兴。(牵头部门:市农粮局、市科协)

1.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进农村活动,激发农民提升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升运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农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农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农技协、科普基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高素质科技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8000人次以上,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00名以上。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开展农村妇女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活动等方式,有效提升农村妇女科学致富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市农粮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继续采取“政府出钱、大学出力、农民受益”的方式,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支持农技协、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农技协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鼓励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共建利益联结体,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市农粮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乡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体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积极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脱贫地区、偏远农村倾斜,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科学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综合服务设施体系,提升农村科普服务能力。并充分发挥优秀基层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全市农技社会化服务全覆盖。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持续创建乡村“科普e站”,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科普活动。(市农粮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以“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为载体,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职业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社联、市妇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积极对接“技能中国行动”,推广集中开放、赛展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持续参与“技兴赣鄱”专项行动,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持续推动区(市)布局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技工院校,健全政府支持、覆盖全市、建设规范、梯队有序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网络。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持续参与新时代“赣鄱工匠”工程、“能工巧匠”工程和技工教育强基工程,打造一支特色技能人才“赣军”。组织开展“五小”(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以职业院校、高级技校为中坚,公共实训基地、高级技校为中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世赛集训基地为塔尖的“金字塔”式技能人才梯度培育体系。鼓励各培训主体丰富培训内容和更新培训教材,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参加高校讲座,提高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推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支持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培训等活动相结合,建立与薪酬、岗位晋升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实现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双促进。提升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灵活就业群体科学素质,着力推进相关互联网企业保障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普和技能提升权益。(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牵头部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1.开展智慧助老服务。结合老年人日常生活中运用智能技术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老科协、社区科普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乡村振兴大讲堂、互助养老机构等,实施老年人智能手机线上线下应用科普培训计划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切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共享现代社会信息化成果。(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各级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实施老年友好型城市、示范型老年友好社区建设,提升老年人健康“硬件”水平。鼓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老年科普专题专栏,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市卫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基层组织。鼓励老年人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专业技能传授、科技开发应用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老年人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老年人对年轻创业者、劳动者的“传帮带”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维护社会治安、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农村、学校科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社联、市金融办、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理论水平和科学履职水平。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中深入贯彻“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同等重要”的重要论述,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科普进机关”等活动,编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读物,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相应领域科学知识培训。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及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脱贫地区干部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实施分批组织基层干部到各级党校、各类干部培训院校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科学培训行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公务员录用任职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任职考察中,注重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强化落实基本科学素质要求。(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供给侧改革,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提高科普供给服务效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1.深化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改革。鼓励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推动将优秀科普作品纳入科技进步奖评选范围。将科普工作实绩纳入科技工作者职称评聘的条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探索“产业+科普”发展模式,在产业链中融入科普元素,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推动重大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科普文章、科普图书、科普视频、科普展品、科普游戏、科普报告等科普作品。推动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拓展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社会责任。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家精神宣传,讲好科学家故事。探索在博物馆、科技馆、重点实验室、科技传播中心等场所中增加反映科技进步和科学家精神的相关展项,建设一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制度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鼓励其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委宣传部)

1.加大科普创作资助力度。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实施科普精品工程,支持科普机构与科研机构共建科普技术和产品研发中心,持续提升科普作品原创能力。积极举办“鹰潭科普微视频大赛”“大学生科普动漫创作大赛”等相关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及公众创新科普创作手段和作品形式,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大力支持全市文学界、艺术界与科技界创作人员的交流与融合,提升科普创作人才的跨界创作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文联、市社联、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图书、报刊、电视、广播、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等传统媒介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在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等主流官方媒体增设科普专题,及时发布社会重大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专题科普知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资源,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兼职科普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科技领域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合作,推动实现优质科学文化资源的跨平台、多渠道良性互动与循环流动。(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智慧科普建设。深化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科普传播、组织动员、运营服务方式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强“科普鹰潭”、“科普e站”品牌建设,进一步打造集科学网络传播与辟谣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科普服务新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科普中国”、“科普鹰潭”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脱贫地区倾斜。(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功能。建立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夯实科学素质建设可持续发展基础。(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顶层设计。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落实市科技馆免费开放。(市科协、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发展,努力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推动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市)建设科技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向社会开放的科技展示馆。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统筹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主题科普馆建设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加强“数字科技馆”建设,强化科普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科普基地动态管理、监测评价与长效激励机制,优化科普基地工作发展环境,创建省级“科普小镇”,省、市级“科技小院”建设。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建设科普宣教馆、科普图书室、科普步道、科普长廊等特色文化科普教育设施,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推广全域科普模式,推动基层科普工作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深度融合。(牵头部门:市科协)

1.完善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宣教部门协同、保障、考核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完善应急科普产品市场化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科普产品的开发与制作,打造一批应急科普精品,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加强资源整合和应急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健康科普行动”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市、区(市)两级协同参与,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团(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积极宣传举荐优秀科技志愿者、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科学文化氛围,打造鹰潭特色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持续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鼓励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公众科学日、赣鄱科普大讲堂、科普校园行、社科大讲堂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社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培育专职科普队伍。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发挥高校在培养科普专职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养联盟。构建完善高校科普专业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根据自身特色与优势,以区域为契合点,合理设立科普学科专业,培养一批具备多方面能力的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队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素质对外交流合作工程。

深化科学素质对外交流合作,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牵头部门:市科协)

1.加强对外科技人员人文交流。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各地各部门增强与省内外同行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等关键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科技专家、活动资源、场地资源等科普资源的互联共享。聚焦自然生态、减灾防灾、宇宙探索、机器人等青少年关注的主题,积极开展与省内外相关学校、教育机构、知名公司等合作,促进青少年跨地域科学互通与交流。(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丰富区域科技合作内容。围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积极与省内外科技组织、科技联盟等开展项目合作,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积极举办或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文交流。(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粮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一带一路”科技人文交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持续参与“江西省百人远航工程”“海智赣鄱行”等人才交流合作工程,深化与“一带一路”科技组织在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一带一路”科技组织在技术应用、产业经济、科技标准、科学传播等领域共建联合培训中心,促进双方交流互鉴、合作共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全面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实施方案》有关任务纳入部门相关规划、计划和考核内容。市科协认真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

各区(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支持本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本地科学素质建设。

(二)完善机制保障。

1.完善政策体系。完善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相关政策,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积极鼓励从事科普工作符合条件人员参与职称申报评审,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

2.完善表彰奖励机制。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表扬和奖励活动。

3.保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经费保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三)明确进度安排。

1.推进实施。2022年到2025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重点突出、分工合作、协同推进。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2.总结评估。2025年,在各地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专题调研,对“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按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3.后续计划。2025年底,在对“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编制《鹰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6-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