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2〕60号2022年04月24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营造“全面开放、管理规范、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江西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2〕25号)和《鹰潭市2022年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若干措施》(鹰府办字〔2022〕9号)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着力打造规范、透明、有序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环境。要聚焦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斩断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不断彰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规范市场秩序,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中介服务领域的问题,完善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介服务体验。
(二)坚持系统谋划的工作思路。加强整体谋划,强化中介服务信息一体化建设,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统筹线上线下中介服务资源,推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构建高效运行的中介服务体系。
(三)坚持务实高效的工作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高效开展中介服务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打造公平有序的中介服务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排查:
1.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方面。本地本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是否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在中介机构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等。
2.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方面。对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予以清理取消。在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是否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
3.中介服务收费方面。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行为;是否存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将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转嫁给申请人承担费用行为。
4.中介服务要素公开方面。是否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相关信息;是否编制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办事指南,是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全面集中整治规范。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为集中整治规范阶段,按以下步骤进行。
1.广泛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各地各部门在本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并附《鹰潭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问题线索征集表》(见附件),全面收集整理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汇总分析。要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压实工作职责,明确转办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要加大问题线索转办督办工作力度,提高问题处置反馈效率,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2.分类逐条梳理存在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和公开征集线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及根源,分类归纳,建立台账,形成具体问题整改清单。
3.逐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定期自查自纠机制。从今年起连续2年,各地各部门要在每年4月份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开展一次常态化自查自纠,持续强化整治规范,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有效解决“明脱暗不脱”“红顶中介”“变相指定中介”“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2.健全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中介服务制度,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相关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要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平台规范应用机制。要强化网上中介服务平台运用,各地各部门要邀请更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实现更多事项网上选中介。要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服务选取,各地各部门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要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未上线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事项除外);项目业主凭项目合同和中选通知书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拨付所需经费;市审计部门要将该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审计内容。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治理中介服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各项任务要求,盯住不放、跟踪调度、到点验收。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问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
请各区(市)、管委会将规范治理工作报告,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举措、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区(市)政府、管委会的名义,于6月15日前盖章(可编辑电子办一并报送)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办(联系人:吴能飞,电话:0701-6264089,电子邮箱:ytszwfwb@163.com);市直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规范治理工作报告于6月10日前盖章(可编辑电子办一并报送)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务服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设立投诉电话、邮箱,跟踪、调度、督导、推进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鹰潭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问题线索征集表
附件
鹰潭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问题线索征集表
问题线索 名称 | ||||||||
涉及中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 主管部门 | 中介服务机构 名称 | 中介服务机构 电话 | 中介服务机构 地址 | ||||
问题线索 基本情况 | ||||||||
问题线索类型 (请在符合的类型后面打“√”) | 1.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方面 | 本地本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不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存在利益关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等。 | ||||||
2.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方面 | 对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未予以清理取消。 | |||||||
在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行为,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 |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情况。 | ||||||||
3.中介服务收费方面 | 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 |||||||
存在相互串通、操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行为。 | ||||||||
存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行为。 | ||||||||
存在将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转嫁给申请人承担费用行为。 | ||||||||
4.中介服务要素公开方面 | 未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未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相关信息。 | |||||||
未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办事指南,未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 | ||||||||
您认为造成问题发生的原因 | ||||||||
对解决该问题的建议或其他要求 | ||||||||
线索提供者信息(匿名可不填)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我谨承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 签名: |
备注:1、相关素材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供;2、黑体栏为必填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