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2〕97号2022年06月14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推进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市属学校相关土地房产清理工作,加快推动我市办公用房等房产实现高质量管理使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王亚青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林    市政府副市长

    长:丁海峰  市委副秘书长、市机管中心主任

卢勇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副书记(履行市政府副秘书长职责)  

      员:桂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费尚恒  市委编办主任

徐略英  市发改委主任

陈小丽  市教育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富生  市住建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刘长根  市国资委主任

朱少武  市人防办主任

汪朝晖  市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机管中心,丁海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机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专项小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由市机管中心牵头负责,市属高校相关土地房产清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市属学校相关土地房产清理工作,审议制定相关土地房产清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协调解决相关土地房产清理及权属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督促检查指导相关单位清理任务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

(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清理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提出相关土地房产处置利用意见;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机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收储处置等工作;会同市国资委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处置利用意见和建议;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提供、核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变化等情况。

市发改委:负责核实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项目的审批手续。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属高校相关土地房产的清理工作,提出老校区土地房产处置利用意见和建议。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协调指导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以及完善用地审批、供地等手续。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面积测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市审计局: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办公用房等资产管理、相关运行经费等工作进行监督。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项目的施工许可等工作。

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市属高校土地和房产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指导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处置工作;负责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占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配合市机管中心做好办公用房收储处置相关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协调指导需完善手续项目的人防审批相关工作,指导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市税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有关税费减免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其他市属公办学校(指归口市直行业部门或区(市)政府管理的公办本科、高职和中职学校)土地房产清理工作由市直行业部门或区(市)政府参照市级相关做法,具体负责。市机管中心、市教育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推动相关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办公用房等相关土地房产的清理及权属登记工作。

(三)提交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的事项,需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审。

(四)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抓好落实,并向牵头协调单位反馈进展情况。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及其他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各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