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事后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鹰府办发〔2022〕11号2022年06月15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事后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
事后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做好市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事后绩效评价(以下统称“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共鹰潭市委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鹰发〔2019〕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指市直各部门(单位)对拟新出台或修订调整(以下统称“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和绩效目标合理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事后绩效评价是指本市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及部分延续性项目。
第四条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应根据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等为依据开展。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翔实的佐证资料,为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
(二)绩效导向。应坚持绩效导向,重点关注政策或项目的必要性和预算的准确性。
(三)科学规范。应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四)客观公正。应以事实为依据,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职责分工。
(一)市直部门职责。市直各部门(单位)是实施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实施办法;对本部门(单位)职能范围内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报告。
(二)财政部门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制定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办法;加强对拟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直接开展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三)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五)其他相关依据。
第二章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
第七条 事前评估的对象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以及中央、省、市明文规定的政策和项目外,包含市直主管部门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金额在2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延续性项目预算增幅达30%或增加金额200万以上的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应进行绩效评估的其他支出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的对象包含预算单位各类政策和项目及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等。
第八条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事前评估主要内容
1.立项必要性;
2.实施方案可行性;
3.投入经济性;
4.筹资合规性;
5.绩效目标合理性;
6.其他需要评估的有关内容。
(二)事后评价的主要内容
1.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完成程度;
2.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管理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4.财政支出所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其他相关内容。
第九条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可采取专家论证、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座谈咨询等多种方式。
第十条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第三章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市直各部门(单位)应结合现有决策程序,按要求对拟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财政部门或部门(单位)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应当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 准备阶段。
(一)确定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对象。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对象。
(二)成立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组织。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成立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组,确定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人员和专家,明确责任和任务。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影响面广的重大政策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参与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三)制定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方案。明确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任务后需拟定具体的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 实施阶段。
(一)资料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二)现场考察。工作组根据具体情况到现场勘察、询查、核实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
(三)综合评判。工作组对照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的立项政策依据、财政承受能力、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第十四条 提交报告阶段。工作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报告。
事前评估报告包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的方式方法、评估的内容和结论、评估的相关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件包括政策和项目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其他佐证材料。
事后评价报告包括评价背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管理评价意见、综合评价结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自评报告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对主管部门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
第四章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的审核与应用
第十五条 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相关管理规定,在拟新出台政策和申报项目预算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事前评估报告,作为申请政策和项目预算的必备要件。
第十六条 市财政局对事前评估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政策(项目)立项依据、资金承受能力、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审核评估报告是否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证逻辑是否清晰透彻、论证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评估结论是否客观可信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将事前评估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未提供事前评估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审核;对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的,出具审核意见,并由部门(单位)调整完善;对投入规模不明确,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存在财政风险隐患及不属于市本级财政支持范围的政策和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后予以退回;对事前评估报告审核通过且确有必要的政策和项目,按政策和项目管理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在预算安排时予以统筹考虑。
第十八条 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财政部门将事后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并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予以相应的表彰与激励;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差的,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相应减少其以后年度预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条 各区(市)财政局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2.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图
3.事后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附件1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封面模板)
政策或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章):
主管部门:
评估组/评估机构(章):
评估日期: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一、评估对象
(一)政策或项目名称: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
(四)政策或项目概况: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思路。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政策(项目)立项情况
1.立项必要性。
2.实施方案可行性。
(二)资金承受能力情况
1.投入经济性。
2.筹资合规性。
(三)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总体结论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评估人员签名
七、附件材料
(政策或项目相关申报资料、专家评估意见、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
附件2

附件3
事后绩效评价报告(封面模板)
政策或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章):
主管部门:
评价组/评估机构(章):
评价日期:
事后绩效评价报告(模板)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事实依据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项目预期目标
(1)项目预期总目标
(2)项目预期阶段性目标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包括目标完成、项目完成、资金进度的对比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的目的
2.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工作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预算情况分析
(2)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3.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3)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主观和客观因素)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七)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