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鹰潭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2〕95号2022年07月02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鹰潭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鹰潭市5G通信基础设施

建设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5G基站设施建设,推动形成政府部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调的5G应用创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简化审批流程

5G基站设施设计效果、布点规划经市、区(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审查同意后,后续规划、施工许可、市政、园林、道路开挖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豁免清单”管理,免于办理行政许可,向涉及相关单位报备总体施工方案并提交告知承诺书即可,可直接开工建设。免除相关绿地侵占、建设押金等费用,相关业主单位、审批单位不得对5G基站建设设置障碍。〔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通发办、市铁塔公司〕

二、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四同步”

依据《江西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5G通信基础设施要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将建筑物通信配套设施(含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关联审批系统。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合理规划5G基站所需站址、管道、杆路及配套资源,在设计、施工环节同步实施。既有住宅小区、商务楼宇,要加强5G基站站址、管道、杆路及配套资源供给,积极落实建设条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通发办〕

三、推进全市建筑物外墙、屋面等资源免费开放

全市属于公共机构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资源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和所属建筑物、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设施,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对5G基站建设企业全面无偿开放,鼓励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免费开放,严禁资源垄断、签署排他性协议。引导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场所的私有业主或委托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机构、地产公司等支持5G基站建设,为入场提供便利。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并督促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5G基础建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除配合建设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费用外,严禁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无收费依据的费用。清理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对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参照最低标准收取,减少5G基站建设运营企业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通发办〕

四、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加大对破坏通信基础设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拆除、损坏依法设置的基础设施。因规划调整确需迁移通信基础设施或者采取防护措施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先还建后拆除,并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与通信基础设施产权人协商,就迁移补偿、防护措施等达成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建设项目施工造成通信基础设施毁坏的,建设单位应承担通信基础设施修复费用和因通信基础设施损坏引起的相关责任。对可能影响通信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相关部门应当与通信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非法强制拆除、擅自改动或者迁移通信基础设施。因城乡规划建设、城区改造等情况确需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事先征得通信基础设施产权人同意,并依法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通发办、市铁塔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五、统筹“杆塔资源”,推进“一杆多用”智慧杆塔建设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宏微结合、室内外协同”的思路,跨界整合社会杆、社会管和社会电等社会资源,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各类杆塔资源的双向开放共享和统筹利用,推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杆塔建设和改造,有效整合5G站址资源,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降低综合建设成本。结合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按照“灯杆产权归属市城管局、铁塔产权归属铁塔建设企业”原则,共建共享,推进全市智慧灯杆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及重点乡镇、工业园区5G网络的布局建设,确保应用区域和场景实现网络连片优质覆盖。优先考虑利用梅园大道、沿江路、正大路、南站路等已建多杆合一的路灯杆体资源,设备用电实行加装分表单独结算,电费由5G建设单位负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通发办、市铁塔公司〕

六、切实降低5G建设运营成本

进一步降低5G通信基础设施用电成本,对5G通信基础设施用电报装提供便捷服务,提供“一证办电”“网上办电”等便捷服务,减少申办流程周期,保障5G通信基础设施正常用电需求。为确保电价优惠传导至终端用户,原则上转供电价不得超过直供电价的10%(个人业主转供电价原则上不超过直供电价的20%),对现有不满足5G通信基础设施用电需求的电网进行增容,对具备条件的5G通信基础设施由转供电改为直供电,推动5G通信基础设施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联合市公安局、国网公司等单位,开展打击违法盗取基站电能专项行动,通过法律宣传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制止违法盗电行为,维护基站设备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网鹰潭供电、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通发办〕

七、加快疑难站点问题解决

当前全市5G建设仍存在公共资源开放难、建设施工受阻、偷电安全隐患和电费等问题,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推进5G基站疑难站点问题解决,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问题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及时动态“销号”。市通发办定期通报疑难站点解决进度。〔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通发办、各相关业主单位、市铁塔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八、健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机制

(一)健全协调机制市通发办牵头对5G网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及有关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形成强大合力,切实保障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将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列入政府、管委会的重点工作任务,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市通发办的工作对接,共同推进5G建设相关问题解决。

(三)强化监督管理。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通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进度慢的区(市)和单位进行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