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鹰潭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2〕113号2022年08月04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改推动公立医院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1号),持续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不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目标,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鹰潭方案”,加快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鹰潭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推动“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深化医防协同,深度破解就医防病难题,加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高标准建设区域医学高地。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基本实现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转变,初步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其中:市级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1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20%左右;县级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0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达到40%以上,60%以上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能力水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江西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和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进入全省前列。
2.阶段目标。按照“一年建机制、二年见成效、三年成模式”的要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年建机制(至2022年底)。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围绕加快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公立医院内涵建设、全力推进智慧医院建设等三个方面编制专项工作规划及方案,制定完善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起目标明确、分工清晰、责任细化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布局,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全面激活公立医院发展动力。
——二年见成效(至2023年底)。到2023年底,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完善,优质医疗资源得到扩容提质和均衡布局,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得到全面加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得到更好保障,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年成模式(至2024年底)。探索总结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经验,精准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构建公立医院改革成果体系,健康服务实现高质量供给,城乡居民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目标基本实现,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鹰潭模式”、“鹰潭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深入实施省市医院合作共建工程。围绕“筑建赣东北医学高地、做强县域医共体龙头”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市、区(市)两级公立医院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合作共建项目,深入实施“省市共建合作平台建设、省市医院学科共建、人才提质提能、智慧医院建设”四大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省级医院、国内知名医院沟通联系、合作共建等工作机制,积极引入国内、省内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我市,实现我市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大幅提升,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建设赣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奠定扎实基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 年12月 31日〕
2.创建赣东北区域医疗中心。新建一所高水平的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鹰潭医院。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以新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鹰潭医院(鹰潭市人民医院)、鹰潭市中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鹰潭医院(鹰潭市妇幼保健院)为主体,功能定位科学、专业优势突出、资源配置优化的公立医院龙头,通过省市医院合作共建创建包含但不限于心血管、神经、普外、骨科、胸外、脑外、重症、妇产、新生儿、肿瘤等专科类别在内的区域专科医疗中心17个:心脑血管诊疗中心(含标准版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外科微创诊治中心、肿瘤综合诊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中心、公共卫生临床医学救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中医医疗中心、治未病中心、数字化口腔治疗中心、医养康复中心、互联网医院远程诊断中心、“三基”标准化培训与考核中心、医疗教育培训中心、临床科研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探索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分别由鹰潭市人民医院和鹰潭市中医院牵头,涵盖月湖区、信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做好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牵头医院负责推动国家智能化慢病示范区建设试点和“二高四病”慢病防控医防融合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4.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围绕打造县域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服务融合、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标,按照“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原则,深入推进我市县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医共体总院龙头作用,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以及影像、心电、远程医疗等中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网底”和“健康守门人”作用,营造人人都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健康鹰潭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引导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到2024年底,我市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5.巩固“乡聘村用”乡村一体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巩固“乡聘村用”用人机制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基层乡镇卫生院对公有产权卫生室实行“人、财、物”等六统一管理。健全村医队伍准入机制和继续教育培养机制,进一步稳定村医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完善产权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和运行财政保障机制,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网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6.健全重大传染病救治网络建设。大力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形成由定点救治医院(基地)、后备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应急医疗救治网络。坚持中西医并重,依托鹰潭市中医院,建设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打造集临床诊治、科学研究、传承创新为一体的中医疫病防治中心。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建立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感染防控管理,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7.全力创建国家慢病示范区。围绕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和全面提升慢病防控能力水平目标,由鹰潭市疾控中心和鹰潭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二高四病”专病联盟,以建立“高血压、高血糖”(以下简称“二高”)和冠心病、脑卒中、慢性肾病、慢阻肺等并发症(以下简称“四病”)等慢性疾病的预防、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路径为切入点,构建市、区(市)“二高共管、四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防控管理体系,实现纳入管理的“二高”患者的知晓率、治疗率、管理率和控制率明显提升,“四病”实现定期筛查、精准治疗、有效恢复和减少复发。到2024年底,我市医疗机构建立起成熟完善的“二高共管、四病同防”一体化服务体系,“二高”患者管理率和控制率分别较基线水平提高至4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8.深入实施卫生健康双下沉双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卫生健康“双下沉”、“双提升”工程,积极引导我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优秀人才下沉基层,助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逐步实现对二、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下沉基层的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基层,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接续医疗和康复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健全完善现代医院运营管理新模式。
9.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老年医学、儿科、精神心理、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到2025年,力争建设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市(县)级重点专科20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与控制体系,推动完善市、区(市)医疗机构质控工作网络,提高市、区(市)两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针灸、热敏灸、骨伤、肛肠、妇科及肺病、脾胃肝胆病、心脑血管病等专科专病。支持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市卫生学校等院校加强相关医疗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0.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大力推行日间手术。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和落实公立医院与疾控机构日常定期会商、协同监测、疫情联合处置等制度体系,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形成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推广中西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1.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完善市、区(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联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各类卫生健康资源,全面落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到2023年,市、区(市)两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四级乙等国家互联网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试;持续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以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为核心,推动院内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到2023年底,全市三级医院完成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达到4级水平;到2024年,全市二级综合医院完成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达到3级水平;利用AI赋能,给患者提供人机交互的智能导诊导医、疾病自查、统一预约挂号、诊前病史采集、智能院后随访等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同时提高医护满意度;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达到3级水平,二级医疗机构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达到2级水平;持续推进区域影像中心、心电中心、检验中心的应用,实现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到2024年,建成覆盖市、县、乡的远程医疗服务网。推动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引进与应用。建立完善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监管、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2.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2022年底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使用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到2024年底,全市各级公立医院的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先进市县同类医院中上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1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医院要建立分析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分析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并提交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建立财务分析指标预警机制,强化财务分析结果运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市)卫健委;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4.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定期开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运营管理、组织决策、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安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建立定期轮岗机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5.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相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同时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完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下沉,发挥技术辐射作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6.建立健全医改组织保障和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推进全市医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落实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7.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指令性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公立医院因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造成重大亏损给予专项纾困补助;落实对中医、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精神病防治及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投入保障。对医共体建设、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信重大改革等给予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8.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 逐步到位”的原则,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调价,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到2024年底,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19.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DIP付费、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院支付方式,逐步减少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到2025年底,按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0.优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政策,根据省级安排开展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建立集中带量采购预付机制。探索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制度。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根据省局文件和结余留用考核结果给予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激励机制,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优先使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1.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全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力争到2024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40%左右。全面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院长薪酬挂钩。鼓励探索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实行合同工资和团队协议工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2.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统筹编制资源,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建立动态编制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制定符合医院行业特点的更加灵活规范的招聘政策,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完善卫生职称评审制度,结合县域医共体,优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3.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统筹做好医学人才培养规划,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以确保评审质量为前提,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鼓励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符合条件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申请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4.全面执行和落实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院级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落实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在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5.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书记和院长分设的,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对所属公立医院院级党组织书记、院长进行培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6.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建立党支部参与所在内设机构的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7.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抓实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医务人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记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初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医德医风医道,正确处理医商关系,守住纪律法律规矩的底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和抵抗力。着力解决医疗卫生系统突出问题。以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围绕过度医疗、小病大治、收受“红包”回扣、骗取医保基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反思整改,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廉洁从医、从政长效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2021-2024年)》等规定,细化措施,构建医德医风建设制度体系。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8.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院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29.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加大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到2022年,力争100%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立老年医学科,力争10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30.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崇高职业精神,办好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主题庆祝活动,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的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1.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拥有1000张及以上床位的大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应达到100%。坚持法治化多元化化解医疗纠纷,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挂帅,市、区党委政府至少有一名主要负责人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市、区政府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二是强化督导问责。制定出台鹰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任务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坚持点面结合,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着眼问题和需求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启动问责机制。
三是强化监测与考核。市、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医改绩效考核方案。加强跟踪指导与监测评价,定期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时将监测结果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中,体现正向激励。对落实不到位、改革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及时督促提醒或通报,必要时提请组织约谈。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公立医院改革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改革进展与成效,形成符合我市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鹰潭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附件:鹰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鹰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清单
重 点 任 务 | 责 任 单 位 | 完成时限 |
1.制定印发《鹰潭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 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政府等 | 2022年6月 |
2.制定印发《赣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 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等 | 2022年12月 |
3.制定印发《鹰潭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 意见》 | 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等 | 2022年12月 |
4.制定印发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政策文件 |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区(市)政府等 | 2022年8月 |
5.制定印发《鹰潭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 |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等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