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和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2〕122号2022年09月23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行政审批制度和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办调整至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为市行政审批局,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调整后的市行政审批制度和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和部署全市行政审批制度和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工作;审议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意见;审议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委托、转移、保留的意见;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办理工作;研究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涉及市本级的政策制定与工作衔接;研究与行政审批制度和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牵头抓总,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承接等事项调整的牵头审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或专业办事大厅的牵头审查。

(二)市委编办负责审批事项调整与部门职能匹配牵头审查。

(三)市发改委负责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牵头抓总,研究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涉及市本级的政策制定与工作衔接。

(四)市司法局负责审批事项调整的合法性审查。

(五)市工信局负责生产领域审批事项调整的牵头审查。

(六)市民政局负责审批事项向社会组织转移的牵头审查。

(七)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基金性项目等事项调整的牵头审查。

(八)市人社局负责评比、表彰、达标项目和资格资质认定项目调整的牵头审查。

(九)市商务局负责流通领域审批事项调整的牵头审查。

(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动态管理。

(十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负责具体承办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的工作。

(十二)其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审批事项调整的牵头审查。

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王亚青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桂    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审批局局长

余国龙  市国资委副主任(履行市政府副秘书长职责)

            费尚恒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徐略英  市发改委主任

  员:胡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杜伟琪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何浩兴  市工信局副局长

            徐振火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谷智辉  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胡玉兰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李军庭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安江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志强  市普查中心主任

            杨华春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市行政审批制度和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杨华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