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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4/2023-00430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4/2023-00430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工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7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4,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微博累计公开信息209条,政务微信累计公开信息245条。上线《党风政风热线》1期,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有1件依申请公开留言,及时回应公民对我市数字基础设施方面的关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如下: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印发了《市工信局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公开内容、流程和公开方式,有效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共推动出台政策文件,一是《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工业创新发展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22〕41号,二是《推动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方案(鹰府办字〔2022〕42号)三是《鹰潭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运营资金补贴实施办法》(鹰府办字〔2022〕17号),其中三条均为主动公开,第政策解读已在市工信局公开平台上发布。

3.日趋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工作流程制度。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做到既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安全。二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解读中心各类政策、信息、重要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2022年全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5件,均按要求在互动回应栏目中全文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已在公开指南中发布,今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丰富公开载体。为保证政务公开效果,中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开。中心在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科学设置,对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升级改版,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信息资源,并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及时调整更新公开指南;设立咨询、举报、依申请公开邮箱和电话,受理群众诉求,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所根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体系,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心全年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中心进一步明确措施,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抓好督办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挖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效果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社会权威媒体等传播媒介,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焦点发布权威信息,提高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便利度

(二)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采取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H5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投入,重点在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数据融通等方面发力,用好用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