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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3-00435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3-00435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持续发力,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推动市场监管阳光政务迈上新台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双“一号工程”、“六个江西”、“三品一特”安全监管、质量强市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领域,持续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2286篇,其中国家级媒体36篇,省级媒体308篇、市级媒体268篇、省局网站和新媒体323篇;自主运营媒体刊发稿件1207篇,抖音号、快手号更新视频144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均按期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要求,牢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机制健全、规范。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根据要求持续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二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布。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4件(主办3件、协办1件),市政协提案5件,总计9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意见均在规定时间顺利办结,相关结果及时复文并公开,取得了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双100%。三是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局网站公开了本部门预算与决算。四是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归集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197.36万余条,全市17.34万户市场主体现已完成信用风险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发布任务,目前共发布监管动态34条、曝光台4条。全年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监管机制,全市上传信用承诺信息183591条,发布预警监管信息62967条,全年以来共列异企业1889户,信用修复472户,并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多举措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鹰潭市场监管领域官方权威视频新闻发声平台(含视频号及抖音号),立体传播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的辅助公开作用,多方位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政策解读、行政执法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局办公室作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中心作用,建立《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积极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班,深入开展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仔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仍需加强,政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2.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效率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认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