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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0035/2023-00499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0035/2023-00499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鹰潭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内容组成。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7号,邮编:335000,电话:0701-62797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鹰潭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等。承办政协委员提案共1件,公开提案答复1件,已妥善办理,满意率达100%。政策解读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其中文字解读3个、图文解读1个、视频解读1个,多形式解读对文件、政策实质性内容进行深入剖析。2022年度通过鹰潭在线、微信公众号、鹰潭政府官网等平台合计发布了  条信息,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医保工作动态、医保小知识、基金监管情况等

(二)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妥善处置群众咨询。在申

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我局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建设决策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并提供在线检索等服务。从源头规范政务信息制作,在公文办理中,明确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2022年我局及时公布了本系统或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6件,有效件6件。

(四)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依法依规统一在人民政府官网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等子栏目发布政府信息。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等落实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做好保密安全等工作,坚决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我局2022年调整了鹰潭市医疗保障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医保政策宣传解读与经办服务高效衔接互动。加大医保政策特别是高频次医保经办事项宣传解读,在局微信公众号推出更多亲民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未收取任何信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