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3-06276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3-06276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管理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市)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商解决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的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环境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工作体系,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1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中央、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地方开展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和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对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履行生态环境工作职责情况提出督查问责建议。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鹰潭市信江生态环境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99人,其中在职人员1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45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581.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15.97万元,较2021年减少6528.09万元,下降89%;本年收入合计4765.57万元,较2021年增加419.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78.65万元,占9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6.92万元,占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5581.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545.63万元,较2021年减少3820.1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金额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5.91万元,较2021年减少2288.02 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结余结转项目支出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36.74万元,占48%;项目支出2908.89万元,占5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0.14万元,决算数为535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93万元,决算数为28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较多考录人员,行政事业养老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71万元,决算数为11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较多考录人员,行政事业医疗保障支出增加。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2.10万元,决算数为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39万元,决算数为 9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较多考录人员。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1.0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65.98万元,较2021年增加57.2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了较多考录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3.77万元,较2021年减少89.6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74万元,较2021年增加297.99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月度专项绩效奖金列入此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6万元,较2021年减少26.47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开支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5.92万元,决算数为39.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9.2万元,下降4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近两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9.85万元,决算数为7.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7.45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8批,累计接待68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46.07万元,决算数为32.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7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环保综合事务增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6.07万元,决算数为32.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2.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环保综合事务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5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3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49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月湖生态环境局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误做入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47.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鹰潭市碳排放核查项目”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7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基本实现,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以报告的形式体现,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我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具体情况见附件1《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见附件2《鹰潭市生态环境局绩效自评总报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鹰潭市碳排放核查项目”(见附件3《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评价报告》、附件4《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项目评价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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