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2/2023-06295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2/2023-06295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机关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国土调查、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指导并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上级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征收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实施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大中型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监督管理上级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落实上级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地理国情督查及数据更新运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上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根据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十六)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方党委协助管理。
(十七)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落实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政务服务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和建筑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和征地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和行业管理科、机关党委。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共有预算单位7个,此次预算涉及包括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和6个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月湖分局、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鹰潭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鹰潭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鹰潭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鹰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71人,其中在职人员1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4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5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3415.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4.5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3415.93万元,较2021年减少284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392.15万元,占99.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3415.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415.93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284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节约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底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54.79万元,占42.59%;项目支出1961.15万元,占 57.4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5.56万元,决算数为339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1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35万元,决算数为35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38%,主要原因是:较去年增加基础绩效奖金和年度考核奖的发放。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26万元,决算数为1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6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业务相关项目支出增加。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5.96万元,决算数为208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在本单位预算编制中未体现,由财政局统一代编项目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99万元,决算数为10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6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的专项资金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25.8万元,较2021年减少40.3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8.44万元,较2021年减少25.84万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6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693.99万元,下降99.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1.41万元,较2021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用于购置新招录及调入人员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9.24万元,决算数为9.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4万元,增长4.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开支。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该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37万元,决算数为 5.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6万元,增长42.44%,主要原因是上年存在未结算费用,本年度结算。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6批,累计接待43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开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87万元,决算数为3.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2万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经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3万元,降低19.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7.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1.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9.5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77%。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用车和自然资源执法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61.1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部分项目进展顺利,项目资金利用率充足,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分为97.60分,整体评价优秀。
现将鹰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四)土地资源调查: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五)自然资源确权调查与确权登记: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六)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十)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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