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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3-06352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3-06352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受理市场监管领域举报投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区(市)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全市标准化建设。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管理工作。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七)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02人,其中在职人员27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9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8628.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6.91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532.79万元,增长下降61.26%;本年收入合计8291.91万元,较2021年增加505.14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专项任务及专项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744.66万元,占93.4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169.28万元,占2.04%;其他收入377.98万元,占4.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8628.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191.46万元,较2021年减少128.1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02.34万元,较2021年减少34.57万元,下降10.26%,主要原因是:龙虎山区局项目持续推进,年底结余减少;信江区局收到市局工作经费拨款较上年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891.34万元,占47.50%;项目支出4265.86万元,占52.08%;经营支出34.26万元,占0.42%;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76.75万元,决算数为77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3.99万元,决算数为629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3%,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资金与省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奖补,为临时追加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25万元,决算数为89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97%,主要原因是:补发2020年绩效奖清算。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17万元,决算数为24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主要原因是: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6名及人员合并。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3万元,决算数为2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节约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82万元,决算数为24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临时追加项目,为退休人员一次性西藏工作补贴,选调生安家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1.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39.77万元,较2021年增加696.61万元,增长24.50 %,主要原因是:22年新招聘行政及事业人员一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0.32万元,较2021年减少173.45万元,下降39.0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差异。本年电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的年初预算列入了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25万元,较2021年增减少21.13万元,下降20.64%,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28万元,增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基本资本性支出,未采购基本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5.34万元,决算数为35.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61.95万元,下降63.6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2年及21年均无人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是:22年及21年均无人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7万元,决算数为1.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14万元,下降73.32%,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支出无变化。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15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2.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3.47万元,决算数为33.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62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降低39.4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差异。本年电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的年初预算列入了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6.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6.9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5.7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2.3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2.5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食品快速检验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79.2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6.87%。    

组织对“食品药品省级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设定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了评价,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符合单位实际,支出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2022年1-12月份,我部门完成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进度任务。市局本级2022年全年预算数4330.26万元,全年执行数数3896.74万元,总执行率为89.99%。当年安排的项目,均正常执行且达到和时间同步,部分项目因未满足付款条或受及疫情影响,以致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鹰财绩〔2023〕3 号文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我部门组织评价小组对本级 2022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汇总分析。

本年度部门整体预算金额为5159.44万元,实际执行数 为8628.82万元(基本支出3891.34万元,项目支出426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744.66 万元,其他资金支出884.16万元。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小组。年初成立以党组书记吴发财担任组长,党组委员谭永忠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

2. 自评价过程。 2023 年 3月份评价小组对部门所有项 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对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和打分。

3、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指标进行了分析,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备注相关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2 年本部门项目数57 个,实际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57个,项目自评覆盖率100%。自评为 “优秀” 的项目55个,占比96.49%,“ 良好” 的项目2个占比3.51%。总体自评得分96分。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我局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如下:1、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到目前为止,全市市监系统查处网络传销案件7起(22年结案两起),涉案金额7.8亿余元。

2、鹰潭市积极推进食品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形成以市级检验检测认证院为统领,县级检验检测中心和食品快检中心为骨干,乡镇级食品检验快检室为辅助,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快检站(台)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全市共有县级检测中心1个,食品快检中心4个,基层分局快检室12个。2022年度累计完成食品抽检监测6447批次(其中省级转移抽检监测任务3871批次),发现不合格(问题)样品296批次,已全部按照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对蔬菜及蔬菜制品、水产品、餐饮具、肉制品等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风险交流13次。开展食品抽样快检培训2次,完成食品快检2.8万批次。

3、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鹰潭市打击非法收售药品通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各项检查1800余次,排查风险隐患62个,办结案件51起。器械与化妆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查处8起不合格产品,查办器械、化妆品案件72起,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危害和隐患进行了有效防控。

4、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线上搜索监测、线下实地检查、受理案件线索移送、定向监测等方式方法,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涉网案件线索,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5、全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成立全省首支知识产权志愿服务队,制定《鹰潭市知识产权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招募首批知识产权志愿者27名,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50余家次,帮助48家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10亿元,有效助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实施。开展打击假冒专利专项行动,查获假冒专利案件67件;在鹰潭高新区、贵溪经开区、余江工业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园、担”模式,截止9月底,今年全市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6.057亿元,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指导鹰潭高新区成功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安排的项目均按照时间进度正常开展,做到项目执行进度和时间进度同步,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经过分析,主要原因一是相关业务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满足付款条件;二是疫情原因导致部分项目开展的较晚,已加快完成。(其中“知识产权专项”发生偏离,发生原因: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经办人员无法到岗,已在2023年执行完毕;“涉粮检验仪器设备购置”发生偏离,发生原因:受到疫情影响、实验误差、成本控制、上一个涉粮设备一起采购等影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绩效监控力度。下一步,我局将加大2023年预算绩效监控力度,逐项对照,逐项监控,有重点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二是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提高现有绩效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积累绩效管理工作经验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及时公开。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落实整改。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好整改措施。

(3)加强问责。对绩效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与审计、纪检监察相结合,完善绩效管理问责机制。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

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


资金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 金总额


55.53


55.53


55.53


10


100


10


其中: 财政拨


55.53


55.53


55.53


-


100


-



其他资 金


0


0


0


-


0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完成实际情况


守住安全底线,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全 力保障全省人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守住安全底线,不出现重大质量

安全事件,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用

药用械用妆安全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实际完成 值


分值


得分

执行率偏

差原因分

析及改进

措施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

开展重点 食品品种 专项检查


>=1 次


1


10


10



食品抽样 检验批次

>=3500 批 次

3865

10

10




质量

“两品一 械 ”抽验 不合格核


=100%


100


10


10






查处置率







全覆盖例 行检查质 量合格率


>=90%


100


10


10



时效

抽验任务 完成时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00

10

10



成本

食品抽样 检验成本

=555300

5553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合格产品

市场占有


稳步上升


100


10


10




社会效益

对“两品

一械 ”质

量安全危

害隐患的

防控


有效防控


100


1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 响

食品经营 安全监管 能力水平


持续提升


100


5


5




满意度


满意度

公众对食

品生产安

全监管满

意度


>=90%


100


5


5




总计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出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中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

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


资金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 金总额


91.925


91.92


61.3


10


66.69


5


其中: 财政拨


91.925


91.92


61.3


-


66.69


-



其他资 金


0


0


0


-


0


-




执行率偏差原因及整改措 施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完成实际情况



1.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 2.食品生产环

节隐患排查 3.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 4.餐饮

质量安全提升 5.特殊食品销售,生产环节隐

患排查 6.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药物

滥用监测等综合监管

1.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 2.食品生产环节隐患排查 3.食品 安全重大活动保障 4.餐饮质量安 全提升 5.特殊食品销售,生产环 节隐患排查 6.药品化妆品医疗器 械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等综合

监管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实际完成 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及整改措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

完成运营 食安鹰潭 视频号


=1 个


1


10


10



拍摄食安

=1 部

1

10

10






城市创建

动员宣传








质量

提升食品 安全综合 治理能力


全面提升


100


10


10



时效

按时完成

2022 年 12 月底

100

10

10




成本

药品化妆

品医疗器

械监管经

费总额


=144000


144000


10


10




食品监管 经费总额


=775250


469000


10


6

中央资金

11 月末下

达, 2023

年已加快

资金支付

进度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高全市 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


全面提高


100


10


10



社会效益

保障食品 安全

全面保障

100

10

10



生态效益

净化食品 消费环境

充分净化

100

5

5



可持续影 响








满意度

满意度

群众满意 度

=100%

100

5

5




总计

100

91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五部分  附    件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根据鹰财绩〔2023〕3号文要求,我部门开展对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的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鹰潭市收到省级食品药品补助资金合计530.2万元,其中经过二次分配后,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省级食品药品补助资金合计55.53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于本年度支出55.53万元,预算完成率100%。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日常监管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省级任务、药品抽验、化妆品抽验、基层综合监管。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目标1:完成省局下达关于巩固全省首批29个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含市、区,下同)创建成果,推动其他71个县和22个开发区、新区、景区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目标2:重点构建完善县级食品安全快速筛查、快速处置体系。

目标3: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和排查防控,加大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力度,提升食品生产监管能力水平

目标4: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完成一批抽验任务,通过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食品安全状况

目标5:.安排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两品一械”抽验任务,以发现市场中的假冒伪劣产品为目的,挖掘和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目标6:省药监局及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现场核查等形式,加强对“两品一械”生产环节及其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执行《药品管理法》《疫苗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两品一械”质量,规范市场秩序。

目标7:启动生物制药批签发能力建设,完善我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提升为生物制药企业服务的能力。

目标8:直接实施监管,并指导全省药监系统开展工作,守住安全底线,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一季度,完成总体项目目标的25%;

二季度,完成总体项目目标的50%;

三季度,完成总体项目目标的75%;

四季度,完成总体项目目标的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2、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2022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范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日常监管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省级任务、药品抽验、化妆品抽验、基层综合监管等相应指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1)《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任务分配表》;

(3)《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品药品监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4)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的报告。

(5)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主体应当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产出、效果)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

4、评价方法: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部门评价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

5、评价标准:通过对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资料收集

本单位在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时,主要由财务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基础资料

将在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以及财务部门得到的资料进行对比整合,根据2022年年初预算所设定的绩效指标,综合分析得出各项绩效目标值,确保该目标值的准确无误。

3、综合分析评价

根据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所设定的绩效指标与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以及财务部门所提供数据对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设定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了评价,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符合单位实际,支出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性100%、立项程序规范性100%、绩效目标合理性100%、绩效指标明确性100%、预算编制科学100%、资金分配合理性100%,项目决策情况总评分为2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性100%、管理制度健全性100%、管理执行有效性100%,项目决策过程情况总评分为2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食品抽验批次3分,全年完成抽检监测任务6447批次(其中省级转移食品抽检监测任务3871批次),与2021年相近,总抽检量达到5.6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2.4批次/千人。评价性抽检完成162批次,较2020年增长78%,合格率100%。(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建档(含电子档案)数3分,2022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获证企业2家,完成归档2家。(3)使用现场核查app评审人员人数2分,已完成省局相关要求。(4)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次数 2分,发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拍摄投放创城宣传片,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食品安全知识五进”,“党员先锋 创建有我”创城问卷调查、“三员三训”俩、“两个责任”等系列宣传活动30余次,引导企业开展公开承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关心食品安全、参与食安创建。(5)应急抽验批次2分,对防疫医疗器械开展应急抽验,余江区1次抽验3批次,月湖区1次抽验2批次,百分百完成。(6)对“两品一械”零售店监督检查数量3分,对“两品一械”零售药店监督检查数量,2022年全市共257家零售药店,已开展全覆盖检查。(7)对“两品一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数量2分,全市共766家使用单位,已开展全覆盖检查。(8)依法完成食品相关产品发证及审查率2分,已完成,审查率为100%。(9)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更新率2分,及时针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守查保”工作和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开展食安城市创建、企业主体责任、特殊食品安全、“守查保”等食品安全知识,知识宣传更新率达到100%。(10)“两品一械”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3分,两品一械”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2022年省级抽检共2批不合格,均已按时核查处置。(11)“两品一械”检验报告准确率2分,“两品一械”检验报告准确率百分百。(12)应急任务处置率2分,两次应急处置完成,现场抽验防疫器械5批次。(13)抽检、检验工作规范性2分,抽检、检验工作符合相关规定。(14)省局下达抽检任务完成时间2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鹰潭市累计完成食品监督抽检6449批次,超额完成省、市、县年度下达的6441批次任务计划,发现不合格(问题)样品296批次,开展抽检风险预警交流13次。(15)发证条件的企业获证时限2分,已及时为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证。(16)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完成时间2分,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类宣传。(17)抽检任务完成时间2分,2022年11月底完成药品抽样任务,已100%完成。2022年9月30日完成器械、化妆品抽样;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本级化妆品检验任务。(18)出具检验报告时间2分,已及时出具检验报告。(19)抽验数据录入抽验信息管理系统时间2分,及时将抽验数据录入抽验信息管理系统。(20)监督检查成本2分,小于等于省局下达我市监督检查成本。(21)抽验成本2分,小于等于省局下达我市抽验计划成本。项目产出情况总评分46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医药产业健康发展2分,我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强化顶层设计。我局牵头制定印发了《2022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要点》、《鹰潭市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切实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二是优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一号改革工程”,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许可时间,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三是纾困解难,助推企业发展。对我市6家规上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市、区(市)两级规上工业企业挂点制度,实施一企一策定点帮扶,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四是聚焦重点,增强发展后劲。积极发挥区域优势,加大生物医药产业链重大项目谋划力度,建立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链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共谋划重大项目4个,拟投资金额15亿元,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增强发展后劲。(2)合格产品占有率2分,为促进食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增加收入和产品市场占有率,我局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如江西安晟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帮助提升技术实力,并通过FSSC22000认证,使整体食品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出口幅度大幅增加(3)“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危害和隐患的防控2分,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鹰潭市打击非法收售药品通知》,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各项检查1800余次,排查风险隐患62个,办结案件51起。器械与化妆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查处8起不合格产品,查办器械、化妆品案件72起,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危害和隐患进行了有效防控。(4)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素质2分,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广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发放宣传页、投放宣传片、设置宣传展板、微信等媒体传播、广告屏滚动播放、村村响广播等方式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素养。(5)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2分深化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对校园食品、特殊食品、农村食品、涉老食品、大米、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6万余家次,覆盖率达100%,排查食品安全问题168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6)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信心2分,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制作科普短视频、开展视频展播、召开现场培训会等形式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科普知识,发放张贴杜绝向未成年人出售成瘾性药品、最美执业药师等公益宣传画共500余张,人民群众用药信心呈上升趋势。(7)公众对我市“两品一械”安全监管满意度2分,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制作科普短视频、开展视频展播、召开现场培训会等形式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科普知识,开展药品“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人民群众满意度很高。项目效益情况总评分14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验及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我单位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科室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工作。

2、强化绩效管理,目标完成到位。我办的各项绩效目标实施范围广,覆盖面大。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

3、强化制度规范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先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制度、项目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形成包含财务、项目、决策等内容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经费执行到位,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问题分析:

一是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现象比较突出,农产品中重金属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工作创新示范任务完成质量还不够高,亮点不多、经验总结不够。

三是创城氛围还不够浓厚,大型户外广告播放较少,宣传创新性有待加强,促进互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组织还不够。

原因分析:

一是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规范力度不够,部分农户未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区要求,导致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现象依然较为突出。

二是工作创新后劲不足,在“信用+智慧”监管、小作坊等曾经作为经验推广的创新项方面再创新不够,再出亮点不多,相关工作未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食安创建宣传仍存在部门单打独斗局面,部门间、区(市)间配合投入不足,缺乏新颖活泼的宣传方式,在吸引群众参与方面能力较弱。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部门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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