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7/2023-06482 |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7/2023-06482 |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水利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商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市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管理。
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防治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指导全市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鹰潭市主城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
牵头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负责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资源水保科、建设与管理科、农村水利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湖长制工作科、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市河湖管理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6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6709.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83.08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6709.72万元,较2021年增加5249.1万元,增长359.3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收到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信江鹰潭城区段工程款4500万元,另2022年年中追加了人员月度基础绩效专项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709.72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6709.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709.72万元,较2021年增加4974.65万元,增长286.71 %,主要原因是:2022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信江鹰潭城区段工程开工,支付了工程进度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8.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底无结余结转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34.08万元,占15.41%;项目支出5675.64万元,占84.5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07万元,决算数为670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93万元,决算数为27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2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仅包含职工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经费,2022年决算中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统计的数据包含发放的退休及离休人员每月月度退休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37万元,决算数为5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6%,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中的城乡社区支出为年中上级新拨付的水利专项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96万元,决算数为605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主要原因是:2022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信江鹰潭城区段工程开工支付3344.5万元工程款,代转付省级拨付的花桥水利枢纽工程款1535万元,年中新增上级拨付及市本级追加的水利工程维养及救灾工作等相关经费580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2万元,决算数为4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1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了港口水闸工程的前期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0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54.48万元,较2021年减少55.6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社保基数2022年当年未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09万元,较2021年减少84.73万元,下降68.98%,主要原因是:部分与项目相关的商品服务支出列支到项目支出中统计。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51万元,较2021年增加67.05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退休人员月度退休费。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1.17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未安排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6.6万元,决算数为6.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2.8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55万元,下降29.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公务出境活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的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公务出境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2022年度未安排公务出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6.6万元,决算数为 6.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2.86%,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2.55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1批,累计接待5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2022年未发生外事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活动,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活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91万元,降低69.28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75.6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中用于水利方面的防汛业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中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中用于水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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