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22年3月1日修订)
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 第三条、第十三条。
三、受理地点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四、申请材料
(一)西医、医类执业医师许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
4.身份证原件(核验);
5.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取得医师资格证两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须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西医、中医类执业医师(变更执业机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执业类别、变更执业级别)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
4.身份证原件(核验);
5.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6.《医师执业证书》。
(三)西医、中医类执业医师(同一医师资格类别内变更执业范围)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
4.身份证原件(核验);
5.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6.《医师执业证书》;
7. 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拟从事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同一类别拟从事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或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的指令性和政策性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西医、中医类执业医师(已在外省注册的执业医师到我省申请增加执业地点)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
4.身份证原件(核验);
5.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6.《医师执业证书》。
(五)西医、中医类执业医师(已在省内执业注册的执业医师申请增加在省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注册地点)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可在江西政务服务网中下载样表);
2.医师与拟聘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协议)或聘用证明;
3.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复印件 1 份。
注:医师的执业范围需与备案机构设置的诊疗科目相适应;医师终止在备案机构执业的,应提交《医师取消执业备案申请表》,办理取消备案手续。
(六)西医、中医类执业医师(注销)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文书;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不超过3年)
1.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
2.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执业机构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近 6 个月内的小 2 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照片 2 张;
4.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必须经过港澳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5.港澳医师的行医执照复印件或者行医资格证明(拟执业注册单位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证明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必须经过港澳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6.医师本人近 3 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必须经过港澳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7.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必须经过港澳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8.内地聘用医疗机构与港澳医师签订的协议书。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六、审批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或邮寄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701-6264006
监督电话:0701-6264083
咨询地址: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yt.jxzwfww.gov.cn/
直接领取: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 师 姓 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申请人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
身份证号 | |||||||
所学系、专业 | 学 历 | ||||||
家庭地址及邮编 | 健康状况 | ||||||
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 | |||||||
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处罚或处分 | |||||||
其他要说明 的问题 | |||||||
个 人 工 作 经 历 | 时间 | 单位 | 技术职务 | ||||
注:个人工作经历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2.多机构备案
拟执业 机构名称 | 机构登记号 | |||||
机构地址 | ||||||
邮政编码 | 单位电话 | |||||
有效期开始时间 | 有效期结束时间 | |||||
拟执业 机构意见 | 意 见: 负责人: 印章 年 月 日 |
医师资格证书补换申请审核表
姓名 | 性 别 | (近6个月小2寸 白底免冠正面 半身照片) | ||
民 族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 学 历 | |||
专 业 | 执业机构 | |||
证书编号 |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
申请补换 理由 | 换证 补证 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个人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 :所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伪造、冒名等行为。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注册机关名称):
(姓名),(身份证号)确认本人在提交本次注册时,不存在《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日期:**年**月**日
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No.21
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本辖区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从事护理工作者。
二、设立依据
1.《护士条例》(2020年3月27日修订)第八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
办事窗口: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四、申请材料
(一)医疗机构护士注册(首次)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有效证明;
6.6个月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
(三)医疗机构护士执业(变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向拟执业机构注册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办理变更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
(四)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注销)
1.护士执业证书注销注册申请表;
2.护士执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医疗机构护士执业注册(重新)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证书;(验原件)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有效证明;
6.6个月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件。
六、审批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护士执业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或邮寄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701-6264006
监督电话:0701-6264083
咨询地址: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yt.jxzwfww.gov.cn/
直接领取: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护 士 执 业 注 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人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国 籍 | |||||||||
身份证号 | ||||||||||
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 考试成绩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学 位 | 学 历 | ||||||||
毕业时间 | 学 制 | 健康状况 | ||||||||
专业学习经历 |
2.拟聘用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工作单位名称 | |||
单位登记号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县(区) | ||
邮政编码 | 单位电话 |
3.是否首次注册
是□ 否□
4.如果不是首次注册,请填写申请人工作详情
现技术职称 | 现工作科室 | ||
职务 | 工作类别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经历 |
5.申请人签名
6.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7.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注册□ 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不准予注册□ 不准予注册理由: |
注册机关盖章 |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护士注销注册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电话: | |||||||
本人联系电话: | ||||||||
执业证书编号: | 注册机关: | 注册有效期: | ||||||
申请注销原因: 年 月 日 | ||||||||
执业机构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册机关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No.26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辖区内病床在100—300张的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一级专科医院的设置审批。
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的设置审批。
二、设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修订)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
4.《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暂行)》第十六条;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附件(一)。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
办事窗口: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四、申请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
4.建筑设计平面图;
5.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包括材料补正、现场整改所用时间)
六、审批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或邮寄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701-6264006
监督电话:0701-6264083
咨询地址: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yt.jxzwfww.gov.cn/
直接领取: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被申请机关:
设置单位(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申 请 核 定 项 目 | 类 别 |
名 称 | |
选 址 | |
所有制形式 | |
经营性质 | |
床位(牙椅) | |
服务对象 | |
诊疗科目 | |
| |
其 他 | |
提交文件目录: ⑴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⑵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⑶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文件 |
设置单位(人): (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1.被申请机关:填写设置审批机关;2.设置单位(人):填写拟设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出资人;3.地址:填写设置单位(人)的法定地址,个人填写家庭地址;4.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填报相应类别;5.名称:填写申请的医疗机构名称;6.选址:拟设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详细地址;7.所有制形式:从下列形式中选择相应项目填报:(只能填一个)a、全民 b、集体 c、私人 d、中外合资(合作)e、其他;8.经营性质:填写政府举办非营利性、非政府办非营利性、营利性;9.床位(牙椅):填写拟建床位数、牙椅数以及观察床位数;10.服务对象:(只能填报一个)a、社会 b、内部 ;11.诊疗科目:完整填写申请的一级、二级科目;12.提交文件目录: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填写。
No.29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三级中西结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二级专科医院、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医学健康体检中心的执业登记。
二、设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
4.《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暂行)》第十六条;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3〕26号)附件(一)。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
办事窗口: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四、申请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6.仪器设备清单。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该审批时限不包材料补证、现场勘察、专家评审所用时间)
六、审批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或邮寄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701-6264006
监督电话:0701-6264083
咨询地址: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yt.jxzwfww.gov.cn/
直接领取: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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