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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5/2023-06866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11-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3-06866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11-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评审、污染防治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智囊作用,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和管理专家,建立鹰潭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入库专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0人,各类专家名额视情况调剂。

优先征集已入选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的专家(见赣环土壤字〔2022〕131号)。

二、入库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2.熟悉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项目评审工作要点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3.具有本行业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具有较丰富的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实践经验。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保护技术支持工作。

5.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统一管理。

6.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务合同等记录。

7.具有以下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业绩者优先入库:担任3个以上相关项目技术负责;发表3篇以上相关论文论著(前二作者);获得相关专利证书;承担省级以上相关重大项目;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三、入库流程

1.申请入库

入库申请可由个人申请或相关单位统一推荐。个人申请需自行下载并填报《鹰潭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申报表》《专家承诺书》;相关单位统一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后组织推荐申报,填报《鹰潭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申报表》《专家承诺书》《鹰潭市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申请汇总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每名专家材料存为一个PDF文件)

2.组织审核

申报材料于2023年11月2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详细核查和统筹筛选,确定拟入选专家库专家名单。

3.专家库发布

拟入选专家库专家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之后,专家库名录将在门户网站上正式发布。


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科 洪冠男

联系方式:0701-6231752

电子邮箱:ythjjtk@163.com

附件:附件1-3专家申请表、承诺书、汇总表.docx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日

  •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851号-1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