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8/2023-16662 |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8/2023-16662 |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鹰潭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我市将省里两份文件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融合在一起,出台了《鹰潭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二、规划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城乡区域全覆盖、功能服务全覆盖、保障服务全覆盖、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多样化的养老服务网络,建成“政府关心、社会爱心、家人放心、老人舒心”的全社会敬老养老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主要有健全城市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3项具体任务
(二)培育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主要有建设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养老机构、引进培育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2项具体任务
(三)提升养老服务供给专业水平和保障能力,主要有精准主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公建民营模式、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和标准建设6项具体任务
(四)强化养老服务业发展要素支撑,主要有加强资金保障、增加服务设施供给、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发挥社会公益力量5项具体任务。
四、特色亮点
(一)明确提出全覆盖目标。力争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高,构建城乡区域全覆盖、功能全覆盖、保障全覆盖、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多样化的养老网络格局,形成“政府关心、社会爱心、家人放心、老人舒心”的全社会敬老养老服务体系
(二)全面落实改革试点任务。明确提出推进贵溪市、余江区、月湖区3个区(市)开展优化农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乡镇敬老院县级民政部门直管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工作。
(三)稳步推进公建民营、单章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公建民营模式”。分别从科学稳妥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因地制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妥善安置相关人员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持续推广城市助餐特色。单节提出“推动城市助餐多元化发展”。聚焦老年人最迫切用餐服务需求,鼓励各区(市)结合实际发展多元化的助餐模式。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街道层面老年食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