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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8/2023-16662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8/2023-16662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鹰潭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我市将省里两份文件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融合在一起,出台了《鹰潭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二、规划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城乡区域全覆盖、功能服务全覆盖、保障服务全覆盖、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多样化的养老服务网络,建成“政府关心、社会爱心、家人放心、老人舒心”的全社会敬老养老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主要有健全城市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3项具体任务

(二)培育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主要有建设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养老机构、引进培育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2项具体任务

(三)提升养老服务供给专业水平和保障能力,主要有精准主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公建民营模式、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和标准建设6项具体任务

(四)强化养老服务业发展要素支撑,主要有加强资金保障、增加服务设施供给、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发挥社会公益力量5项具体任务。

四、特色亮点

(一)明确提出全覆盖目标。力争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持续提高,构建城乡区域全覆盖、功能全覆盖、保障全覆盖、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多样化的养老网络格局,形成“政府关心、社会爱心、家人放心、老人舒心”的全社会敬老养老服务体系

(二)全面落实改革试点任务。明确提出推进贵溪市、余江区、月湖区3个区(市)开展优化农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乡镇敬老院县级民政部门直管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工作。

(三)稳步推进公建民营、单章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公建民营模式”。分别从科学稳妥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因地制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妥善安置相关人员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持续推广城市助餐特色。单节提出“推动城市助餐多元化发展”。聚焦老年人最迫切用餐服务需求,鼓励各区(市)结合实际发展多元化的助餐模式。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街道层面老年食堂全覆盖。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