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3/2023-07530 | 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3/2023-07530 |
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11-2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的整改通告
我局原定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工作计划,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注和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要求,立即停止了2023年6月20日发布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采购意向,及时纠正错误。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市场竞争,规范共享电动车运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鹰潭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