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

鹰府办发〔2023〕17号2023年12月1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现实需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田建设,加强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我市农田建设高质量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田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田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加快乡村振兴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进农田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部门职责、规范项目设计、强化项目监督、提升建管质量等措施,实现全市农田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粮食生产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安全更加夯实。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提升耕地质量、夯实配套设施的要求,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监管、高效率运行的原则,真正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二)坚持责任导向。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链条、系统化推进农田建设和项目监管。全面建立职责清晰、监管有力、高效运行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使农田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农田建设整个过程处于无缝监管之下。

(三)坚持结果导向。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为根本,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将耕地产能提升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全域推进、重点突破、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我市耕地,力争到2030年全市所有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优质高标准农田。

三、目标任务

2030年,将全市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成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备、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农田,着力构建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奖罚分明、高效管用的农田建设管护机制。通过明确地方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农田建设项目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详细的工作流程,都有与之对应的监管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要求;确保农田建设整个链条在管理上有制度、在落实上有部门、在工程上有质量、在监管上无盲区;确保我市农田建设项目能够长久发挥效益,全面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提升农田建设和管护水平,按照高效、管用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规范做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规范项目设计。农田建设规划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提高勘察设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一是严控项目变更。严格执行《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意见》,设计图纸的变更原则上不超过工程总投资的10%。二是提升设计标准。为方便群众了解设计意图,设计单位需在提供专业设计图纸的同时,提供设计示意图,对沟渠、道路、田块平整、提灌站等主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详细标注。三是严格落实“三进三出”制度。即:一进项目区测量和掌握水系,出具项目区现状平面图;二进项目区征求农民意见和建议,出具初步规划平面布置图和初步设计图;三进项目区再次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出具最终规划平面图和施工图交村组、农户签字认可。设计人员要坚持实地勘察,对每块地都要深入踏勘,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确保方案符合当地实际需要。四是落实签字背书。设计底稿必须有乡镇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村民理事会理事长签字,最后一次设计底稿还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签字。五是坚持公开公示。定稿的设计图纸(含设计示意图)要在村小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六是深化部门会商。设计图纸要充分征求当地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农粮等部门的意见,确保水源通畅,避免林地、严格管控地、外界飞地等地块被划入。〔此项工作由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粮局,以下简称“市高标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区(市)负责本地区工作落实。各区(市)均涉及相应工作内容,以下不再列出〕

(二)规范招标投标。高标准农田建设所有项目都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严格落实交易规定。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全省统一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按照交易规定全流程实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和全程电子档案管理等。不得通过会议纪要、政府抄告单等形式规避招投标;不得肢解发包、捆绑招标、“招小送大”或者通过虚构涉密、应急、专利等名义规避招标。二是规范招标管理。依法选择诚信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按照新的规定合理划分施工标段,每个标段建设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科学编制招标文件,严禁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重点审查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和匹配性,以及投标单位的信用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招标代理与潜在投标人串通、泄露标底以及买通评标专家等不法行为。严厉查处投标人假借资质、串标围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一个建造师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标段)经理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红黑榜”制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全面执行招投标相关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确定及施工监管的审查审核制度,确保所有环节依法合规。(此项工作由市高标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规范农田建设。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市直部门对区(市)的监督和指导,常态化推进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提升。一要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制度,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建设,杜绝随意增减工程量、随意改变施工工艺的行为。二要把好材料设备进场关,落实进场材料每批次检验制度,非标材料严禁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地。三要落实现场签证制度,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要有施工前后的映像资料,杜绝事后补签。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发挥震慑作用。五要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国家监理行业相关费用费率标准。市县两级高标办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项目批复、建设、验收、财审、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管;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在工程监理、工程量复核、项目验收等环节的责任,对未尽到职责的第三方机构除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今后的竞标资格外,对造成损失的要严厉处罚,对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此项工作由市高标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规范项目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执行“谁审批、谁验收”的验收制度。验收按照单项工程验收、县级自验自评和市级验收程序进行。一是单项工程验收。法人单位要在工程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竣工勘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耕地质量等别及质量等级评定报告,由5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单项工程验收。验收要出具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经验收组全体人员签字,并加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第三方验收机构公章。需要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内容。二是县级自验自评。县级自验自评由县级领导小组组织,要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数量、质量,围绕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管理、建后管护等进行客观评价,出具自验自评报告,并开展项目地群众满意度调查。三是市级验收。市级验收由市级领导小组组织,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5名以上的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参与,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市级验收包括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验收结束需出具验收意见报告,验收合格的,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合格后,按照程序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发现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同时承担验收、工程质量检验及工程复核等相关费用,并对监理单位同等进行经济处罚。(此项工作由市高标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规范建后管护一是落实管护责任。进一步细化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要求,出台鹰潭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细则,落实各方具体责任,明确工作内容。二是落实管护经费。市本级自2023年起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用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各区(市)也要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施管护全覆盖。(此项工作由市高标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工作会,协调解决水源问题、水利设施衔接、工程质量及监管、建后管护、招投标和项目资金、项目设计、项目验收等重大问题。按照省相关要求,建立相关成员单位包片联系、督查指导制度。市农粮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联系贵溪市,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负责联系余江区,市水利局负责联系月湖区,市发改委负责联系龙虎山景区。各区(市)要相应建立包片联系机制,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协调推进包片区域农田建设。

(二)明确职责分工。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市两级、相关单位之间的职责划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主动认领本地、本部门职责。相关单位职责划分如下:

农粮局负责指导全市农田建设工作,牵头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对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

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统筹协调;

市财政局负责建设、维护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管理及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项目设计及验收阶段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的合规性、耕地进出平衡、新增耕地等方面进行审核;

市水利局负责建设方案、工程设计及施工等技术指导和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对生产、流通领域相关产品质量进行监管;

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在项目进场交易时配合监管部门、项目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非法转包分包和强揽工程、非法阻挠施工、强买强卖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督促做好设计阶段涉林地类的审核工作。

    各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进一步夯实农田建设的建、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田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考核奖惩。高标准农田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决执行农田建设的各项规定,千方百计为农田建设保驾护航。市级领导小组将对农田建设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和年度综合考评,对列入先进的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利、出现重大问题的给予批评,并严肃问责。各区(市)也要加强监督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工作列入各乡镇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完善奖优罚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