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3〕146号
发文日期:2023-12-12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精神,更好地反映职工群众呼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根据《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现就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意义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工会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商解决共同关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是工会加强源头参与、反映职工意见的有效形式,是地方人民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团结凝聚广大职工群众,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政府及时了解和回应职工意愿和重大关切,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工会从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鹰潭。

二、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落实,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积极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推动联席会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促进改革发展、劳动关系和谐;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政府要协调各方力量,为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工会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权维稳、提升职工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成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市总工会的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市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兼任。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通报工会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

(三)研究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保障职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形势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及全市工会工作需要市政府重视支持的相关问题。

(六)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七)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一)联席会议的召开。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具体时间由政府与工会研究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政府与工会协商,可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的确定。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深入了解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和劳动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提出议题方案,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议题,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正式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在会前加强与所涉议题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上会议题一般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

(三)联席会议的筹备。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准备会议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拟定印发或电话通知,并协调政府方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出席人员一般包括: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与议题内容相关的市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必要时,联席会议可邀请基层党政干部和职工代表、劳模先进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

(四)联席会议的议程。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市政府领导主持,会议议程一般包括:

1.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3.通报工会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4.研究讨论并协商本次联席会议相关议题;

5.双方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五)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经协调小组组长审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项落实,及时向协调小组报送落实情况。必要时,市政府办与市总工会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把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大力支持工会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本级政府将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主动沟通联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各区(市)以及承担政府管理职能的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或者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制度,建立完善本级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考核

本制度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