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1/2023-07989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鹰办发〔2022〕22号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2-1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索 引 号: YT0011/2023-07989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鹰办发〔2022〕22号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2-1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关于实施“技能鹰潭行动”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遵循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聚焦政府、企业、院校、技能劳动者、社会五个维度,围绕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服务七个环节,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使“技能鹰潭”培养基础更扎实、成长通道更顺畅、作用发挥更突出、社会认同更普遍,全力打造技能人才发展优质生态,促进技能劳动大军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壮大,为深入推进“鹰才计划”,打造技能人才高地,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立足构建完善“全链、全域、全周期”技能人才建设体系,着力打造技能人才高度集聚、技能要素高度整合、技能创造高度活跃的技能人才发展优质生态,推动技能人才成为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和有力支撑,助推“主攻工业、招大引强”全面落地,争创新时代技能江西“第一等工作”。
——规模素质持续提升。到2025年,培育从事技能工作的劳动者总量翻一番,达到3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0%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规模突破10万人次。专项培育结构素质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万名技工”。引进1000名以上具有技术攻关、技艺研发、发明创造等业绩成果的高技能人才来鹰就业创业。
——培养体系持续优化。到2025年,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达到14所,学制教育规模突破4.5万人,建设20个省级以上技能人才培养优质平台,基本形成集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孵化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体系。
——产才融合持续增强。到2025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市内实习率、市内就业率分别达到60%、50%以上,技能人才市内就业率达到50%以上,技能人才供给进一步增强,充分满足区域产业企业需求,推动形成“以产聚才、以才促产、产才融合”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特色产业行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建设
1.培育铜基新材料产业链技能人才。聚力提升“世界铜都”首位度,以建设先进铜产业学院为契机,依托铜产业链龙头企业优质培训培养资源,构建完善铜精深加工技艺品质管理、标准开发和评价认定体系,培优育强集熔炼、铸造、轧制、挤压、拉拔等铜加工生产技艺的技能人才。将“铜+互联网”引入培育过程,助推铜企业智能改造升级。到2025年,规模以上铜企业达到230家,新增核心发明专利200项,培养技能人才达到1万人,推动铜产业转型升级“老路走新”,做实做强鹰潭“世界铜都”品牌。(牵头单位:贵溪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培育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链技能人才。围绕高质量推进“智慧美城”建设,引入华为等高科技企业,推动与优质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共同组建鹰潭“数智联盟”,统筹开发符合我市数字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培优升级一批网络通信、智能传感、场景应用等数字领域技能人才。大力开展数字经济“名师带徒”活动。依托全链条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集群优势,每两年承办省级移动物联网职业技能大赛。到2025年,通过“数智联盟”标准体系开展数字技能培训达到1万人次,持有数字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劳动者突破5000人,数字经济“名师带徒”培育数字领域“金蓝领”达到2000人,推动物联网等数字产业发展“新路走快”,助推建设鹰潭“智慧美城”响亮品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大数据中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培育智能光电产业链技能人才。咬定“百年眼镜、百亿产业”目标,依托鹰潭眼镜产业园等载体,充分发挥眼镜产业集群势能,加快构建集眼镜科普教育、创意体验、工艺研发、职业培训、人才评价、就业指导“六位一体”的工程体系,培育发展在传统眼镜与功能眼镜领域熟练掌握制造、装配、检测等技艺的技能人才。到2025年,通过“六位一体”的工程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破3万人次,认定评价达到2万人次,带动就业创业4000余人次,助推“眼镜之乡”品牌效应不断彰显。(牵头单位:余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培育烘焙产业链技能人才。聚焦我市烘焙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托周塘烘培小镇和烘焙产业园两大平台、南昌大学食品学院和王森西式烹调技工学校两大载体,推动建设涵盖产品研发、烘焙体验、职业培训、劳务输出、招商服务等多层次的标准体系,培育壮大以桃酥、灯芯糕、麻花等具有本地特色,兼具翻糖、咖啡等西点制作,中西式技艺相结合的烘焙技能人才。创新实施“烘焙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形成烘焙利益联结机制。到2025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吸纳群众就业2000余人次,组织劳务输出5000余人次,持续擦亮“中国桃酥之乡”金字招牌。(牵头单位:信江新区管委会、贵溪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粮局)
5.培育雕刻家居产业链技能人才。聚焦构建现代化雕刻家居产业发展体系,依托余江雕刻家居文化产业园等载体,着力构建集技能培训、标准开发、评价认定、产品研发、文化策划于一体的培育平台,培育造就“木雕、根雕、铜雕、玉雕、石雕”传统技艺与现代雕刻工艺相结合的技能人才,推动传统手工雕刻往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机械雕刻往家居装饰方向延伸。到2025年,培养技能人才达到1万人,分别创建2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充分将雕刻文化资源优势、技能人才优势延展为“中国根艺之乡”的品牌优势。(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余江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贵溪市人民政府、月湖区人民政府、龙虎山景区)
6.培育家政服务行业技能人才。围绕新形势下“一老一小”对家政服务的迫切需求,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等各类载体,加强标准制定、技能培训、职业评价、促进就业、诚信建设、品牌创建等,培育开发兼具母婴、居家、养老、医护等职业技能水平为特点的家政服务型技能人才。推行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健康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新业态,支持星级家政公司入驻各类电商平台。到2025年,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促进2000人次以上新增就业创业,培育10家家政培训示范基地,20家诚信示范企业,30个基层家政服务站,打造信用体系、标准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的放心家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7.推进职业教育培优升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其中技工院校推动形成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梯次发展、有序衔接的技工教育体系,并将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稳定和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规模。组建鹰潭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咨询委员会,加快构建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集群,推进符合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着力开发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支持各类优质培训机构向职业院校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升格升级,构建布局均衡、结构合理、相互融通、协同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各类职业院校达到14所(技工院校4所),年招生规模稳定在1.5万人以上,90%以上专业与市内合作企业实现对接,毕业生市内就业率达到50%以上,从2023年起,公办职业院校毕业生市内就业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梯次发展、纵向贯通,2022年争创应用型本科学校,建成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创建技师学院,推动形成以中职教育为基础、高职教育为主体、本科职业教育为龙头的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鹰潭应用工程学校)
8.推进企业培育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能培育主体作用,支持一批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提升全产业链培训质量。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行业协会、院校等共建跨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面向行业企业或社会提供培训服务。按标准建设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经核准后按规定给予一定经费的建设补助,补助资金由受益财政筹措负担。到2025年,建设50家以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其中规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覆盖率达到30%,推动成为产业工人技能转换升级的“助推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9.推进职业培训机构扩容提质。加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一批有基础、有市场的培训机构围绕通用型、紧缺型和新经济新职业所需的职业(工种),加大师资培养、完善培训设施,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引进一批兼具实力影响、注重公益效果并深受社会认可的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支持开发20个适应产业企业发展或“技兴乡村”需要的高质量培训教材、一体化培训课程体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经核准认定的培训机构,根据培养技能劳动者数量、开发的培训标准、设备规模和师资力量等,按规定给予一定经费的建设补助,补助资金由受益财政筹措负担。到2025年底,新增各类培训机构30家,其中围绕重点产业链所需职业技能建设的培训机构不少于10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10.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逐步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稳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提升职业培训效益,促进劳动者凭技能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教育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技兴乡村”专项行动、“乡村工匠”培育计划,聚焦雕刻、眼镜、烘焙等特色产业,加大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工匠园区”,立足于挖掘、保护和传承传统技艺,大力开展既符合乡村特色又契合传统产业发展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和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到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万人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三)加强技能人才岗位使用
11.加大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动及岗位使用机制,引导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发挥作用。企业可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对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比照专业技术人员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待遇。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岗位评价等级,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评价体系,进一步扩展技能人才岗位成长通道。〔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12.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聚焦企业岗位应用,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围绕我市铜基新材料、电子信息(物联网)、智能光电等重点特色产业,每个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每年至少择优推荐1家规上企业,由人社部门联合优质的职业院校统一组织岗位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参加工学交替的“学徒制”培训,到2025年深度培养根植于本土产业的企业新型学徒力争突破2000名,补助经费按有关规定从就业资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农粮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鹰潭应用工程学校,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3.提升技能人才产出效益。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类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或“技师+工程师”技术革新、科研攻关模式,完善技能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加大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建设力度,对技术创新特别突出的,可按规定追加项目建设补助。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
(四)完善技能人才评价选拔
14.推进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创新改革,形成以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供给、企业自主评价为重要依托、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为有效补充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式,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等多种认定考评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企业内部技能等级设置与认定,并落实相应待遇,引导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从2022年起,每个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每年至少择优推荐1家规上企业报备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到2025年,备案的自主评价企业达到50家,年评价规模达到5000人次以上;遴选不少于5家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组织,年认定规模达到2万人次以上;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毕业生多证书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农粮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15.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定期开展全市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各区(市)围绕区域重大项目、重要工程、重点产业,不定期开展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制定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加快构建以市、区(市)两级分批推进、衔接贯通,各部门、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统筹各级各类竞赛项目开发,规范竞赛管理,建立市赛、省赛、国赛、世赛的递进式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争创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选拔组建多个项目训练团队,全力冲刺集训,争取入闱世赛资格。把技能竞赛与培育劳动模范结合起来,支持企业以赛代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强化竞赛拔尖选手示范带动,对省级一类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及专家教练团队,比照赛事奖金标准等额配套一次性奖励,对于参赛选手,奖励资金由选手所在企业或单位属地财政负担;对于专家教练团队,奖励资金由专家教练团队所在单位、企业或者专家教练团队聘用单位或企业属地财政负担,市本级财政应负担资金在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6.加快引进紧缺高技能领军人才。着眼“高精尖缺”,坚持以用为本,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引进机制,破除唯“帽子”、唯“等级”倾向,着重突出工作实践中掌握关键技艺、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聚焦我市12类重点产业链和职业院校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建立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可按规定采取无需事先核编、直接办理进人上编手续将经认定为江西省高层次人才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编制管理,编制不足时,可使用“人才专项编制”过渡,对在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申请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充分发挥企业引才育才积极性,将高技能人才招引纳入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对引进技能类的高级人才,经认定后按鹰潭市人才政策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到2025年,招聘50名具有企业实践经验、带动专业建设、指导实习就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引进5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助力产品研发的“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到重点产业链就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技能人才激励保障
17.构建技能培养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行业部门推动支持的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夯实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培训机构等各类技能载体建设,持续加大对技能培育投入力度,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道,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群体高技能人才实施差异化培养项目,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健全完善技能激励保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关键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现状,科学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加强本行业职业能力建设和技能人才培养。强化企业主体作用,优化用才环境,鼓励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区别于普通工人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着重突出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18.推进校企联合办学。以新一轮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行“引企入校”,打造校企共建的师资研修平台,实施“双师型”、“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对开展联合办学的本地企业提供学生实训并吸纳就业的,按一定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奖励资金除由省、市专项资金负担的部分外,其他部分由市本级和受益财政按2:8比例负担。允许职业院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职业院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鹰潭应用工程学校〕
19.实施技能提升奖励。鼓励来鹰就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下同)并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在鹰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费用的技能人才(含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分别按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奖励。鼓励来鹰创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办理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首次在鹰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费用的技能人才,分别按高级技师(一级)7000元/人、技师(二级)6000元/人、高级工(三级)5000元/人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创业奖励,并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融资服务等扶持政策。鼓励技能提升,对技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费用的入职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技能提升奖励。按上述要求取得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奖励标准另按有关规定执行。重点产业链企业技能劳动者其就业奖励、技能提升奖励可按上述标准上浮10%。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筹措负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加强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按规定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适当扩大技能人才在表彰奖励活动中的比例,其中市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技能人才比例应分别达到15%、20%以上。经申请批准后,每两年评选20家技能人才培育保障示范企业,培养选树30名技能含金量高、绝技绝活特色明显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并享受鹰潭市人才政策红利。对市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人员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省就业补助资金统筹解决。定期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研修考察、休假疗养、节日慰问等活动。实施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制度。鼓励企业增加技能等级内部层次,积极试行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并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鼓励技高者多得。建立完善技能人才服务卡制度,在就业、医疗、旅游、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落实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推动职业教育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及工资薪酬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地本部门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形成在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责、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市)要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地方特色技能,统筹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打造技能品牌,培育彰显地方特色的技能大军。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调协同,形成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大合力。人社部门要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研究,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配套措施,加强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发改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资金保障政策,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教育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信、住建、商务、应急、文旅、农粮、科技、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立足行业管理职能,按照统一计划、区分需求、部门认领、分类组织的原则,抓好各领域技能人才培养,扩展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三)健全工作机制。把开展“技能鹰潭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成立“技能鹰潭行动”领导小组,实施项目化责任制(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见附件)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考核”等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加大技能人才工作投入力度,落实资金兑现技能人才各项政策,人才招聘、高技能人才评选、竞赛集训、技能展演等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活动相关费用从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要统筹使用好财政预算资金、教育经费、人才专项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及其它培训教育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技能鹰潭行动”,大力宣传解读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宣传好技能成才典型事迹,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同度,使技能人才获得更多职业荣誉感,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附件:“技能鹰潭行动”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附 件
“技能鹰潭行动”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1 | 培育铜基新材料产业链技能人才 | 以建设先进铜产业学院为契机,依托铜产业链龙头企业优质培训培养资源,构建完善铜精深加工技艺品质管理、标准开发和评价认定体系。 | 市工信局、市教育局、贵溪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人社局 |
2 | 将“铜+互联网”引入培育过程,助推铜企业智能改造升级。 | 贵溪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 |
3 | 到2025年,规模以上铜企业达到230家,新增授权核心发明专利200项,培养技能人才达到1万人。 | 贵溪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 |
4 | 培育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链技能人才 | 引入华为等高科技企业,推动与优质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共同组建鹰潭“数智联盟”,统筹开发符合我市数字产业发展的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 |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
5 | 大力开展数字经济“名师带徒”活动。依托全链条物联网产业集群优势,每两年承办省级移动物联网职业技能大赛,畅通数字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6 | 到2025年,通过“数智联盟”开展数字技能培训达到1万人次,持有数字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劳动者突破5000人,数字经济“名师带徒”培育数字领域“金蓝领”达到2000人。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7 | 培育智能光电产业链技能 人才 | 依托鹰潭眼镜产业园等载体,充分发挥眼镜产业集群势能,统筹打造集眼镜科普教育、创意体验、工艺研发、职业培训、人才评价、就业指导“六位一体”的工程体系。 | 余江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8 | 到2025年,通过“六位一体”的工程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破3万人次,认定评价达到2万人次。 | 余江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 | |
9 | 培育烘焙产业链技能人才 | 依托周塘烘培小镇和烘焙产业园两大平台、南昌大学食品学院和王森西式烹调技工学校两大载体,推动建设涵盖产品研发、烘焙体验、职业培训、劳务输出、招商服务等多层次的标准体系。 | 信江新区管委会、贵溪市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
10 | 创新实施“烘焙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形成烘焙利益联结机制。 | 信江新区管委会、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11 | 到2025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吸纳群众就业2000余人次,组织劳务输出5000余人次。 | 信江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12 | 培育雕刻家居产业链技能 人才 | 依托余江雕刻家居文化产业园等载体,着力构建集技能培训、标准开发、评价认定、产品研发、文化策划于一体的培育平台。 | 市文广新旅局、余江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 |
13 | 培育壮大“木雕、根雕、铜雕、玉雕、石雕”传统技艺与现代雕刻工艺相结合的技能人才,推动传统手工雕刻往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机械雕刻往家居装饰方向延伸。 | 市文广新旅局、余江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 |
14 | 到2025年,培养技能人才达到1万人,分别创建2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 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 | |
15 | 培育家政服务行业技能人才 | 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等各类载体,加强标准制定、技能培训、职业评价、促进就业、诚信建设、品牌创建。 |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
16 | 推行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健康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新业态,支持星级家政公司入驻各类电商平台。 | 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 |
17 | 到2025年,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促进2000人次以上新增就业创业。 | 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 |
18 | 推进职业教育培优升级 | 将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稳定和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规模。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19 | 组建鹰潭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咨询委员会,加快构建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集群,推进符合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的精品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着力开发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鹰潭应用工程学校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20 | 推进职业教育培优升级 | 构建布局均衡、结构合理、相互融通、协同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各类职业院校达到14所,年招生规模稳定在1.5万人以上,90%以上专业与市内合作企业实现对接,毕业生市内就业率达到50%以上,从2023年起,公办职业院校毕业生市内就业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鹰潭应用工程学校 |
21 | 2022年争创应用型本科学校,建成高级技工学校,2024年创建技师学院。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
22 | 推进企业培育基础能力建设 | 支持一批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行业协会、院校等共建跨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到2025年,建设50家以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 市工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
23 | 推进培训机构扩容提质 | 重点支持一批有基础、有市场的培训机构,引进一批兼具实力影响、注重公益效果并深受社会认可的培训机构,开发一批高质量培训教材、课程。到2025年底,围绕产业发展新增各类培训机构30家。 | 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
24 | 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 | 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教育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实施“技兴乡村”专项行动、“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建设一批“工匠园区”。到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10万人次。 | 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25 | 加大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支持力度 | 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动及岗位使用机制。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对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比照专业技术人员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待遇。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岗位评价等级。 | 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
26 |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每个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每年至少择优推荐1家规上企业,由人社部门联合优质的职业院校统一组织岗位新招用和新转岗人员参加工学交替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12类产业链牵头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
27 | 到2025年深度培养根植于本土产业的企业新型学徒力争突破2000名,补助经费按有关规定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12类产业链牵头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 |
28 | 提升技能人才产出效益 | 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类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完善技能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 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 |
29 | 推进技能等级认定评价 | 每个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每年至少择优推荐1家规上企业报备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到2025年,备案的自主评价企业达到50家。 | 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12类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 |
30 | 遴选不少于5家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组织,年认定规模达到2万人次以上。 | 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 |
31 | 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毕业生多证书率达到70%以上。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32 |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 定期开展全市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制定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把技能竞赛与培育劳动模范结合起来,支持企业以赛代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强化竞赛拔尖选手示范带动。 | 市人社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
33 | 加快引进紧缺高技能领军 人才 |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引进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机制。支持职业院校按规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将高技能人才招引纳入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对经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
34 | 构建技能培养服务保障体系 | 构建完善以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行业部门推动支持的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体系。 | 市委组织部,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
35 | 推进校企联合办学 | 打造校企共建的师资研修平台,实施“双师型”、“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
36 | 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市教育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 |
37 | 对开展联合办学的本地企业提供学生实训并吸纳就业的,按一定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部门 |
38 | 推进校企联合办学 | 允许职业院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职业院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 | 市教育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鹰潭应用工程学校 |
39 | 实施技能提升奖励 | 鼓励持证来鹰就业创业和入职期间技能提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
40 | 加强技能人才服务保障 | 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市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技能人才比例应分别达到15%、20%以上。经申请批准后,每两年评选20家技能人才培育保障示范企业,培养选树30名优秀技能人才。定期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研修考察、休假疗养、节日慰问等活动。建立完善技能人才服务卡制度。 | 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