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3-00975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3-00975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二)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和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等执法权;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执法权和生态保护执法权。
(三)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执法稽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市重大、跨行政区域及上级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具体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指导全市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对贵溪、余江管理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12369”举报平台、“一厂一档”管理等工作。
(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监督贵溪、余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鹰潭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编制人数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
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23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2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其他人员6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392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1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39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4.5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9.5万元,比上年增加137.18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3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减少22.6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8万元,比上年增加3.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5.13万元,比上年增加8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4万元,比上年增加2.3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6.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69万元,比上年减少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2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2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8万元,比上年增加3.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5.13万元,比上年增加8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4万元,比上年增加2.3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9.5万元,比上年增加137.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3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比上年减少22.6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0.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7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有新招录人员,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拨款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非税收入成本;其中非税收入成本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项目金额22.5万元,用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经费支出。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方案为项目按照工作进度执行支付,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劳务人员人数、公务用车数量、办公设备运维次数,质量指标是劳务费发放准确率、设备运行合格率,成本指标是办公经费,时效指标是工作完成及时率,社会效益指标是保障工作有效运行、生态环境可持续改善,满意度指标是工作人员满意度。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出国预算。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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