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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1/2023-01044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3-0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1/2023-01044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3-0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个人业务咨询,参保登记、 缴费核定,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承担市本级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业年金、工伤待遇计算等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工作。

三)承办各项社会保险资金的具体运行、统计、会计核算工作,依法开展社保登记、缴费核定、档案建立、内控稽核、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市社会保险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经办业务的操作办法或规定;

五)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六)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编制人数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在职人员1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18.52万元,比上年增加26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9.5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2.05万元,比上年增加52.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将政府性奖励金纳入了部门预算及2023年预算增加了其他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18.52万元,比上年增加261.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将政府性奖励金纳入了部门预算及2023年预算增加了其他收入预算。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3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

项目支出155.05万元,比上年增加142.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7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437.88万元, 比上年增加21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2万元,比上年增加2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3万元。比上年增加17.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4.04万元,比上年增加19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9万元,比上年增加1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6.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将政府性奖励金纳入了部门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326.3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1万元,比上年增加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1万元比上年增加0.45万元。(根据单位涉及到的支出功能科目按类级科目逐项说明。)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33.53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根据单位涉及到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逐项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没有政府性预算拨款基金收入与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基金支出预算为0.4万元。为上年结余资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职教幼教退休老师补贴项目支出0.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53万元,包括水费0.15万元、电费1万元、取暖费0.46万元,差旅费0.52万元,维护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设备购置8万元、公车交通补贴15.08万元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4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1.01万元,较上年减少3.42%。原因是:本单位调走了一名在编人员。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政府采购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比上年减少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主要是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等办公用品及印刷服务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拨款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是根据赣财社字[2000]21 号文件精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文件。2022年单位新增3人在职人员,2023年工作经费不足,申请金额3万元,为了弥补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

1)主体是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方案是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保障全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顺利展开,确保社会稳定。

3)项目周期:一年期限

3.绩效目标:

根据赣财社字[2000]21 号文件精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22年单位新增3人在职人员,2023年工作经费不足,特申请3万元弥补工作经费。

质量指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业务办理合格率到达100%

成本指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总金额等于30000元。

数量指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全年业务办理数大于40000笔。

时效指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业务办理及时率到达100%

社会效益指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办理水平到达100%

满意度指标是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满意度大于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后无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干计划。

第三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公经费的统计口径包括: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3-01-31 (社保).xls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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