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30/2023-01121 |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3-02-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30/2023-01121 |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3-02-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推行“市、(区)市同权”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提速
鹰潭市以“不破法规破常规”的创新精神,推行“市、(区)市同权”改革。按照“应放尽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动态调整”的原则,推动154个市级赋能事项和月湖区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40个专项赋能事项承接落地,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享受改革红利,为区(市)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提速,打响“鹰办尽办”政务服务品牌。
一、多元赋能,分类应赋尽赋。一是法定赋能。对照2022版省、市权力清单,推动区(市)全面承接,积极运用承诺审批、容缺后补、以函代证等形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二是市级赋能。对明确需由市级实施的权力事项,分类分批扩权赋能。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等96项直接下放事项、“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等28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30项服务窗口前移事项赋能各区(市)行使,推动行政权力扁平化,为区(市)发展赋能提速。三是专项赋能。将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服务40个事项赋能月湖区实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
二、多措并举,聚力好办快办。一是设立“市、区(市)同权”综合受理窗口,开展咨询、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等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二是精简办事流程,紧扣“四减一优化”要求,编制全市统一的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同标准”办理。三是建设“市、区(市)联动”线上审批平台,实现“市、区(市)同权”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审批管理。
三、多方联动,市、区(市)同办通办。一是市直部门切实担起业务指导职责,建立市直“业务指导员”机制,对区(市)审批业务,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二是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审批单位事项办结后,市、区(市)两级监管部门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审管无缝衔接。三是明确审批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区(市)审批单位、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市级审批单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做到事事权责明晰,实现市、区(市)同办通办,打响“鹰办尽办”政务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