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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1/2023-01368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3-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1/2023-01368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3-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劳务派遣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和年检取消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91号)有关规定,全面启动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网上申报工作。现就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公告如下:
一、报告公示主体
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所有劳务派遣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劳务派遣单位”),均应报告公示。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23年3月31日前。
三、报告公示内容
主要内容是劳务派遣单位上一年度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登载信息和其他基本信息、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订立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保缴费情况、行政处罚和奖励情况、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公示情况等。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办理方式:劳务派遣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劳务派遣年度报告公示事项办理,各区(市)人社部门通过“江西人社一体化信息综合系统”受理该事项。
(二)办理流程
1.劳务派遣单位线上办理流程:
(1)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网址: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
(2)选择“单位办事”,点击“劳动关系”,找到“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事项,点击进入办事指南页面。
(3)点击“网上办理”选择申报区划后进入业务办理流程。
进入办理流程后,劳务派遣单位依次完成信息填写、材料上传,其中信息填写环节有自动生成报告书、统计表等功能。自动生成的报告书及统计表可在上传材料环节中查看并打印,报告及统计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需再次上传。
(4)事项申报完毕后,系统会生成申报告知单,告知办件是否成功、办件申报号以及查询密码。
(三)统一公示。5月底前统一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报告公示期为1个月。
(四)随机抽查。根据监管需要,按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所辖劳务派遣单位总数的20%,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核查。在公示期内,发生投诉举报的,及时核查。
(五)依法处理。对拒不按规定填报《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书》的,或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存在虚假并经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并联合市劳动监察部门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抽查、核查和处理结果将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及时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 劳动关系科 0701-6275321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