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3-01678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2023-03-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3-01678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2023-03-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至信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至信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
建设地点 | 江西鹰潭节能照明产业基地 |
建设单位 | 至信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绿晟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鹰潭节能照明产业基地,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9'16.70",北纬28°14'55.96",总用地面积为9270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5123.87平方米。项目属于新建变更项目,项目的原料、生产工艺均发生变化,同时相应的调整环保治理措施,产能不变。项目以铝箔、PP颗粒、PET薄膜、生物纤维材料、尼龙、乙酸乙酯、固化剂、胶粘剂、异丙醇、甲基环己烷、芥酸酰胺、铝箔表面处理液(耐酸剂)等为原料,经搅拌、熔融挤出、成型、冷却、牵引、收卷、分切、电晕、涂布、烘干、一次复合、二次复合并涂布、烘干成型、冷却、分切、检查等工序,形成年产1.2亿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占总投资的0.1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定排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上述废水经处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和循环冷却塔定排水需满足贵溪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贵溪段)。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是熔融废气、调胶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成型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各工序未能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项目1#生产车间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调胶、涂布、烘干及成型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RTO焚烧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并入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要求,丙酮、乙酸乙酯排放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RTO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2#车间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加强废气收集和厂区绿化等措施,非甲烷总烃、VOCs厂界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中浓度限值,丙酮、乙酸乙酯厂界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3中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挤出机、分切设备、收卷装置、冷却塔、涂布生产线、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加装减振垫等措施;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罩,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等措施,东、南、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桶、废处理液、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清洗废胶、废滤芯等危险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普通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普通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0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20平方米)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设置1座事故池(容积500立方米,兼初期雨水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或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收集消防废水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式,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风机,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均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得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危废暂存库、化学品仓库、涂布区、调胶房、事故池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 7、清洁生产要求。使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8.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9.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示期间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