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部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函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规定,现将2023年度部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1.农业生产资料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化肥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农用薄膜.pdf
化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