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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3-0239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4-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3-0239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4-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阳光巴黎等2个小区申请维修资金的预算公示


序号

小区名称

申请单位(人)

维修范围

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元)

1

阳光巴黎

阳光巴黎小区业主委员会

6栋2单元

601室屋顶外墙渗水

6095

2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9栋2单元

102/402/504室外墙渗水

1800

3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0栋1单元

101/301/501/1001/1101室外墙渗水

8100

4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1栋1单元

402/502室外墙渗水

2500

5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2栋

101/201/801/901/1001/1101室外墙渗水

10185

6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2栋

402/502/602/1102室外墙渗水;1102室屋顶女儿墙渗水

7565

7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4栋1单元

201/301/501/601室外墙渗水;601室屋顶渗水

5505

8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5栋2单元

202室外墙渗水

2000

9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7栋1单元

301/601/801/901/1001/1101/1201/1301室外墙渗水

8295

10

华昌丽景

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7栋1单元

1102/1302室外墙渗水

2000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之规定,以上申报项目均已达到了维修资金使用受理标准,现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上项目申请单位(人)将相关资料(预算、业主签名确认表)在小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维修基金服务科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