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8/2023-02468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3-04-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8/2023-02468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3-04-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2023年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4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全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2022年各区(市)药品安全考核情况,部署了2023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各(区)市局进行了交流发言。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祝频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各区(市)局分管领导和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执法稽查局,指挥中心、各区(市)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药品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防疫药械供应,有效保证了全市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会议强调,2023年,全市药品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服务发展、担当作为、事争一流”核心理念,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从思想上端正“两品一械”监管态度,绷紧药品安全弦。二是守牢安全底线,加强疫苗、防疫药械、特殊药品、婴幼儿化妆品、美白类产品等重点品种监管,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三是服务产业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高药店连锁率,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四是补齐工作短板,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均衡推进抽检工作,提高抽检靶向性,加强与卫健部门协同联动,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五是创新监管模式,建立“网格化”+“智慧化”监管模式,构建医疗机构数据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实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级管理,健全药品线上线下一体化供应机制,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加强监管能力培训,做到学中干、干中学,建立一支基层药品监管骨干队伍。(药品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