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3/2023-02033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鹰能源字〔2023〕5号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4-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3/2023-02033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鹰能源字〔2023〕5号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4-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转发《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能源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发改委,市龙虎山景区经贸局、鹰潭高新区科经局、市信江新区经发局,各有关能源企业:
近日,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提前进入汛期的紧急通知文件,明确从3月24日起提前进入汛期并落实防御措施。当前,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频繁,清明临近人流车流物流密集,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切实做好全市能源行业防汛抗旱和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确保能源安全度汛和稳定供应,现将《江西省能源局关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能源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赣能保护字〔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按照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和省、市能源安全专委会要求,自即日起至4月5日,各能源企业于每日16:30前通过“鹰潭市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群”、“鹰潭市电力安全督导工作群”报送当日安全生产和运行保障情况。我局将结合二季度暨汛期能源行业督查检查,对各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各相关能源企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跟踪。
联系人:周福东,电话:13870015881,邮箱:jmwoy@163.com
附件:《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能源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赣能保护字〔2023〕35号).pdf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