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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3-02819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3-05-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3-02819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3-05-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市场监管局5分钟告诉你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

一、“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

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双随机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一公开是指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操作逻辑

三、实施目的和意义

实施目的:

一是为了深化“放管服”的改革,创新政府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二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避免多个执法部门频繁上门检查,加重企业负担;三是为了提高监管效率,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实现监管领域检查的全覆盖;四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实施意义:

对政府而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列清单”“适度查”等具体措施,防范了监管部门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可靠性;依托“一公开”机制,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快我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助力克服市场监管的“信息瓶颈”。

对市场主体而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面推行,将极大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形成自我约束,注重提高企业信用水平,营造市场主体“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方式

按抽查参与部门,可分为单部门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

按实际检查方式,可分为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

五、我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最新进展

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深化运用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成果,将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信用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抽查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于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做到监管“无处不在”。同时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298次,部门联合检查事项899项,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占比达100%。联合检查抽取市场主体2609户全部完成检查并公示,实现结果公示率100%,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到93.64%。

2023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度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已制定下发,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请全市市场主体积极配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同维护全市协同高效、审慎柔性的良好监管环境。

六、提醒注意

“双随机”抽查是免费的,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收取费用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请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小心被骗。(信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