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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7/2023-03095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5-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7/2023-03095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5-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档案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3〕28号

报备申请单位

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3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郑尚涛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鹰潭市水利局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

鹰潭市水利局0701-644026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