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残疾人福利
索  引  号: YT0008/2023-03135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残疾人福利 成文日期: 2023-05-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8/2023-03135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残疾人福利
成文日期: 2023-05-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二项补贴)制度

鹰潭市统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城乡补贴标准。2023年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为16周岁长期有照料护理需求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