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3-00000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绩效管理 | 成文日期: 2023-05-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3-00000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绩效管理 |
成文日期: 2023-05-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我市顺利完成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鹰财绩【2023】3号),我局积极推动市直部门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自评五项工作,至四月下旬绩效自评工作全部顺利完成。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绩效自评工作的落实,其中包括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总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以及部门评价报告五项任务。截止到4月10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推动93个市直部门完成了2193条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上传了93份绩效自评总报告。截止到4月28日,督促所有市直单位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上传了93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以及94份部门评价报告。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将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信息来源:财政绩效评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