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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5/2022-21118 发文机关: 市公路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2-02-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5/2022-21118
发文机关: 市公路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2-02-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

 九、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规划,统一资金调配,编制公路建设养护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下达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年度计划和养护费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统一建设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数量和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计量支付等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资金。

(四)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战备、安全应急、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环境保护工作。

(六)指导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七)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因事业单位改革,我单位由原鹰潭市公路管理局龙虎山分局更名为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单位隶属于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现实有在职人数为17人,退休人员17人。主要职责为负责龙虎山境内管养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中心共管养公路331.851公里,国省公路51.851公里,其中国道G206威汕线14.503公里,省道S207蛟洵线37.348公里;农村公路共计246.005公里,其中贵龙线、龚圣线县道里程49.349公里;乡道里程65.907公里;村道里程130.749公里。

中心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财务股、国省干线股、工程技术股、农村公路股、安全监察股。下设2个公路管理站:上清公路管理站、龙虎山公路管理站。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龙虎山公路中心。我局编制人数为17人,均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2年部门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0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6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7.86%;其他收入24.96万元,为省补资金,占预算收入的12.14%。

 本年收入205.5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了73.3%。主要原因:1、2022年项目支出全部由市财政编入大预算中,我部门未编制;2、2022年未编制政府奖励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支出总计20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0.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90.67万元,减少率50.2%;其他收入24.96万元,较上年减少60.06万元,下降率为241%。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05.56万元,包括人员类17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9万元;公用经费33.9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9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无。

  2、按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3、按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8.27%;卫生健康支出20.65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10%;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54.98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75.39%;住房保障支出12.83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6.2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我局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总额为180.6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9.47%;卫生健康支出20.65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11.4%;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54.98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71.99%;住房保障支出12.83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7.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为33.9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54万元,主要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福利费。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3.5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1.02万元,维护费0.5万元,培训0.2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福利费4.7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60.4万元,本年度未做政府采购方面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因2018年8月执行公车改革后,我中心现有车辆共计1辆,其中小车1辆,其他车辆0辆,保留的车辆主要是机要通信、应急抢险等业务需要。

(八)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预算中我单位没有编制项目预算,公路建设和养护项目由市财政统一编制项目大预算。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为财政资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从其他收入列支。 


 1、出国经费为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2022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部门预算表(9张,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文出。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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