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5/2023-02659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5-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5/2023-02659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5-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2022年鹰潭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2022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了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鹰潭贡献了统计力量。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断深入,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持续提升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统计工作中,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
对于统计系统来说,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是统计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是深入学习领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是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防惩统计造假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手册。鹰潭市统计局积极推动《汇编》的传达学习,目前,全市及各区(市)统计机构均已开展了《汇编》的学习。从各级党委、政府学习情况看,鹰潭市委在九届市委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贵溪市委在七届市委第25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主要精神;各区(市)党委政府也均开展了学习。从市直部门学习情况看,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粮局等相关部门均已开展学习。《汇编》的学习,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二、文件规范化管理得到加强,法治专项活动推进有力
1.及时清理和纠正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为进一步巩固2021年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效,我局及时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3月7号印发了《鹰潭市统计局关开展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鹰统字[2022]3号),全面清理和纠正2019年以来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全市范围内目前已无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的情况。
2.顺利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
市统计局逐条逐项对照省统计局反馈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纠治任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按照聚焦“当下改”,解决自查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实现明显变化,又着眼“长久立”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高质量统计工作体制机制的原则,制定了《鹰潭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建立完善了管理台账,制定《整改台帐进度表》和《整改措施销号表》,实行项目化管理。各区(市)统计机构同步跟进,制定了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自查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责任,健全了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整改任务。
3.严格执行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报制
我局严格执行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各区(市)统计局均按2021年6月下发的《鹰潭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鹰统字〔2021〕23号)要求如实报告本级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三、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统计执法水平有所提升
为提高我局统计执法水平,我局印发了《鹰潭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了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了统计执法常规工作顺利开展。目前统计执法检查正在进行中,暂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也未收到关于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和统计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和复议。
四、法治宣传活动丰富多样,统计普法活动开展顺利
1、始终抓好“关键少数”法治教育
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进行学习。推进“统计法进党校”,5月7日,市统计局局长刘林根为鹰潭市第一期“模范统战”大讲堂的全体统一战线学员授课,就《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当前我市经济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解读,社会各界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
2、主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义务
做好统计法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及时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利用专业培训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全国统计局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专题讲座视频学习;为提高统计干部党性修养,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2022年第七期(总第178期)时代统计大讲堂的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局“法德讲堂”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征订一批《民法典》,《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法释读本(2022)》,分发给各科(室、中心),为干部提供走近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材料,重点学习“五法二条例”,提升干部法治素质,培育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良好习惯。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多次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活动,如3月份的水法专场知识竞赛、4月份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5月份的《民法典》有奖竞答、7月份的《信访工作条例》、8月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12月份《统计法》、《数据安全法》竞赛、2022年“统战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百万网民学法律”家庭教育促进法专场知识竞赛等活动。
3、积极开展送统计法入企业活动
结合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鹰潭市统计局在对基层基础数据核查的同时,由各检查组在企业、项目等一线进行法治宣传并发放《三分钟速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弘扬宪法精神等相关宣传折页,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
4.积极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
市统计局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宣传人员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发放《统计法》、《三分钟读懂统计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调查对象篇)》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统计法律的认识和了解,让统计法治走进广大群众的日常,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五、统计监督职能得到发挥,监督合力逐步形成
1.统计监督职能得到不断发挥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统计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高效能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以两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具体措施》,从严格落实防惩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监测评价效能、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等多方面对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正在逐步落地生效。
2.监督合力不断成型
为加强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的协作配合,促进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市委巡察办与市统计局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巡察前通报、巡察间协作、成果共享等协作配合事项,为有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充分发挥统计监督效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