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鹰府办字〔2023〕84号2023年06月14日月湖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鹰潭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相关单位(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和月湖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负责同志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人员信息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防雷安全管理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推进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加强相互配合,促进雷电灾害防御信息互通共享;协同指导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重要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内容。依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定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建立重点单位信息库,共同加强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和服务。
市气象局承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负责油库(含加油站)、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许可,履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做好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组织开展雷电灾害调查鉴定。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矿山、八大行业做好防雷安全工作;依法依规组织指导雷电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雷电灾害调查评估。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协助气象部门做好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整合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做好将防雷安全措施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整合纳入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履行相关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在城市区划、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的推进中统筹考虑雷电灾害风险因数,与气象部门联合做好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市发改委(能源局)负责指导、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加强防雷安全工作。
市文广新旅局负责督促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做好防雷安全工作,协助开展雷电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宣传工作,督促旅游景区、博物馆等重点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落实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协调配合旅游领域防雷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市教育局配合气象、住建等部门负责学校教学、办公场所和教职员工、学生宿舍等场所的防雷安全管理,协调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组织学校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防雷安全检查,指导协调学校防雷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商务领域防雷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大型商场、大型超市、成品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的防雷安全管理,协助气象部门做好成品油流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等领域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领域的防雷安全指导和监督。
市农业农村粮食局负责做好农村防雷安全管理,开展田间地头雷电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粮油库的防雷安全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林场等野外林业场所的防雷安全管理和雷电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月湖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信江新区管委会应指定有关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落实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副召集人组织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成员单位提出的需协调或者审议的事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报召集人同意再上会,最后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各成员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处理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及时了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推进情况和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收集、了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和市政府报告。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鹰潭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鹰府办字〔2019〕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