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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3-03827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3-06-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3-03827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3-06-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我市四项措施推进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工作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压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标准规范、典型示范”的思路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市推行实施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摸清底数,建立电子信用档案。依托“鹰潭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根据省市场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营业执照信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摸底情况,摸清本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底数,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者电子信用档案,确保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宣传培训,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利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契机,召开全市化妆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工作推进会,现场发布了我市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报告,组织经营者代表宣读自律宣言,参与现场活动的化妆品经营者签订并向市局提交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自律宣言,并围绕如何落实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了培训,提升化妆品经营者法律法规知识水平,促进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

现场指导,树立规范经营意识。给每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发放《化妆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责任和义务告知书》《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和《鹰潭市化妆品经营者自律宣言》,统一印制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手册和进货查验记录本,制度涵盖进货查验、陈列储存、销售管理、不良反应报告,现场指导、帮助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对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目前已有160户化妆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与记录。

督促检查,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成立督促检查工作小组,加强对化妆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坚持规范管理与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坚决依法查处不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化妆品经营者,对于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化妆品经营者不予减轻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化妆品违法案件45件,下达处罚决定书31份。(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